參加面試和試講的時間為7月1日—7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特崗教師”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通知考生本人。面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發現身份信息、畢業證書信息與面試名單信息不符者,取消面試資格。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應重點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當地紀檢部門要參與監督面試、試講全過程。根據考試成績和面試試講成績,綜合確定擬聘任的“特崗教師”初步人選,同時,要組織擬聘任的“特崗教師”初步人選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排序遞補。各盟市最后按招聘計劃崗位1:1的比例確定的擬聘任“特崗教師”人員名單于7月15日前報自治區教育廳審定。審定通過的擬聘任人選,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和內蒙古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