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學院外國語言文學系團總支“三會一課”制度
外語系學生團員大會是外語系全體學生團員參加的會議,為進一步規范我系團總支的團員大會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團員大會一般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有支部委員會召集,由支部書記主持。
二、團員大會的職能是,對學生支部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三、討論并決定學生團支部的重大問題,如:傳達、學習團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討論接收新團員;討論提出對團員的獎勵和處分的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的對團員的表彰和處分,等等。
四、選舉產生新的支部委員會及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
五、團員大會有支部委員會確定主題,并提前三天將會議議題及有關材料通知與會人員,并做好意見的收集工作。
六、每次團員大會到會人數至少占全體團員數的1/2方為有效,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以書面形式向支部書記請假。經允許后方可缺會。
七、每次團員大會有支部委員會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并于會后上報系黨總支。
外語系學生團員大會委員會支委會會議制度
外語系學生團支部委員會支委會會議是外語系全體團支部成員參加的會議,為進一步規范我系學生團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議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委員會委員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隨時召開,有支部書記主持。
二、支部委員會議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討論制定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的方針辦法,研究團的建設和團員管理教育方面的問題,研究培養、發展新團員方面的問題,討論研究協調系個團支部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
三、支部委員會議研究討論的有關問題,要充分發揚民主,使各支部委員暢所欲言,各抒己見,應有支部委員共同討論解決,防止“一言堂”。
四、在會議討論中,如果有重大分歧的問題,除必須緊急決定的外,可以保留下次會議繼續討論,如下次仍無法統一,把兩種不同的意見報上級團組織或向支部團員大會匯報,最后按上級團組織或支部團員大會的決定執行。
五、支部委員會議的議題由支部書記研究并征求委員意見后確定,如研究重大問題,會前要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議題一般應提前一天通知委員,會議有關材料應同時送達。
六、支部委員會議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支部委員會委員人數的半數以上方為有效。支部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支部書記請假。經允許后方可缺會。
七、支部委員會委員會議由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議題、出勤情況、討論內容及結果都必須詳細地記入會議記錄,并于會后上報系團總支。
外語系黨小組會議制度
外語系學生黨支部團小組會是小組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支部組織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規范團小組會,特制定本制度:
一、團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由團小組長組織召開。
二、團小組會的內容一般圍繞團的中心工作和系團總支的近期工作,結合小組的實際情況確定,每次解決一兩個問題。
三、團小組會要組織團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文化、業務和科學知識。并討論研究系學生團支部的決議及貫徹措施和落實情況。
四、團小組會還要配合系總支委員會、系學生團支部委員會做好具體的團務工作,如改選小組長,醞釀支委候選人,研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評選優秀團員,討論對違紀團員的處分等。
五、團小組會召開之前必須與學生支部委員會溝通,確定內容、方法,并通知團員做好準備。
六、團小組會由團小組團員參加,支部書記也可參加團小組會。若參加會的團員有事,需提前向團小組長請假,方可缺會。
七、團小組會必須有專人做好會議記錄,并于會后匯報系團總支委員會。
外語系團總支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