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帶頭人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以“立德樹人”為根本,積極從事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工作。學科帶頭人的考核,依據新修訂的《河套學院學科帶頭人選拔和管理辦法(修訂)》中的第五章考核與管理的要求,分為8個大項,23個小項進行考核。為了便于考核,能夠更加客觀公平公正地反映學科帶頭人的實際工作情況,每一大項和小項都實行量化考核。根據工作權重,每項內容所占比重不同,分值也有所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