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處發〔2020〕2號
關于學科帶頭人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
根據《河套學院學科帶頭人選拔和管理辦法(修訂)》(河院發〔2018〕51號)文件規定,現對學科帶頭人年度履行職責和工作實績情況進行考核,現將有關考核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1. 學科帶頭人如實填寫《河套學院學科帶頭人年度考核表》,報送到學科所屬系部,由各系部進行初審,并簽署審核意見。
2. 由系部初審,經發展規劃處審核后上報學術委員會審議并確定考核結果。
二、考核細則
1、教學情況(20分):按學院規定,完成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工作任務,未完成教學任務按照實際完成比例得分。
2、學科建設(10分):制訂并落實本學科發展規劃(共4分、各2分);制訂本學科建設發展目標總體方案(2分);制訂完善本學科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共4分、各2分)。
3、學科團隊建設(15分):組建結構合理的學科團隊,形成具有較高水平的教學科研隊伍(共6分,組建團體2分/每個、帶領團隊成員發表論文2分/每篇;申報課題3分/每項);有計劃、有重點地培養年輕學術骨干1—2人(3分);在學科方向上開展有效的工作,成果顯著(共6分,團隊或成員在課題、實驗室建設、科研成果轉化等方面取得省部級以上成果6分/每項、省部級以下2分/每項)。
4、學術活動(10分):參加校內外學術會議或列席學院學術委員會會議(共6分,2分/每次));參與本學科所支撐專業的建設工作(共4分,申報新專業2分/每個、教學創新團隊2分/每個、課程建設2分/每門、教學方案修訂2分/每次)。
5、學科平臺建設(10分):參與本學科的科學研究和服務平臺的建設及其研究與服務活動,有計劃、有過程記錄、有總結。(共4分,成功申報平臺2分/每個、提供服務2分/每項);主持或參與本學科的教學科研基地建設,有計劃、有過程記錄、有總結(3分);向學科團隊提交本學科最新發展動態分析報告(包括國內外和本校)(3分)。
6、學術講座(10分):為教師或學生舉行2次較高水平的學術報告(共6分,3分/每次);為教師或學生舉行2次較高水平的學術專題講座(共4分,2分/每次)。
7、科研與服務工作: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者,共25分(累計最高得分為25分)
(1)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本學科方向論文,核心期刊(6分/每篇),非核心期刊(2分/每篇), 此項累計最高得分不得超過10分。
(2)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10分);主持國家級以下級別科研項目1項(5分)
(3)主編(副主編)學術論著,個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8分)。
(4)主編(副主編或參編)國家級統編教材1部以上,個人撰寫部分不少于1萬字;主編(副主編)自治區部級統編教材1部以上,個人撰寫部分不少于2萬字;主編(副主編)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1部以上,個人撰寫部分不少于2萬字(8分)。
(5)獲國家級或自治區級教學、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獎勵1項(8分);獲市級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獎勵1項(4分)。
(6)獲得與本人學科方向一致的國家發明專利或國家認定的生物新品種1項(前3名),或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1項以上(7分)。
(7)作為首席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在國家級“競賽”獲得國家級一等獎1次(7分)。
(8)為社會發展和服務地方提交的咨詢決策報告、調研報告、專家建議等科研成果,被有關部門采用l項以上(8分)。
8、其它:若發生重大教學事故或學術不端行為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立即解除其聘用資格。
三、考核要求
1. 內容填寫要準確無誤,數據要與支撐材料相符,考核細則中每一項支撐材料復印件系都由系部簽字蓋章后統一報送到行政樓B209辦公室。(論文、論著、教材只復印封皮封底、目錄、正文第一頁和最后一頁)
2.學科帶頭人所填報講座專指學術性質的專題講座,并由系部或學院網站進行相關報道。列入教學計劃課程性專題講座除外,如新生入學教育專題講座等。
3.科研成果統計時間為2019年6月—2020年6月,教學工作量統計時間為2019-2020學年2個學期。
4.各系部請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學科帶頭人的考核,并將《河套學院學科帶頭人年度考核表》紙質一式二份報送行政樓B209辦公室,電子版考核表發送至fzghc0478@163.com郵箱。
5.《河套學院學科帶頭人年度考核表》電子版請在河套學院發展規劃處網站“下載專區”欄目下載。
四、考核結果
1. 考核結果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其中60分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并且1-3項每項得分不為零,有一項為零則視為不合格。
2. 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的,應說明具體原因。
3. 學科帶頭人本人填寫自評得分,系部填寫初審得分,發展規劃處填寫考核得分。
聯系人:馬瑞玲(行政樓B209室)
聯系電話:8412295
發展規劃處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