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召開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的通知
各院系、學生會、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內蒙古自治區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定》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院學生會組織工作實際,經研究并報院黨委和自治區學聯批準,擬定于2022年11月26日、27日召開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會主要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第二十七次代表大會精神,全面回顧和總結我院第三十四屆學生會工作,按照《河套學院學生會組織改革實施方案》要求,推進學生會改革創新,全面規劃今后我院學生會工作,服務廣大青年成長成才,團結帶領全院學生在學院高質量發展中貢獻青春力量。
二、大會主要議程
(一)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
(二)修訂《河套學院學生會章程》;
(三)聽取、審議《河套學院第三十四屆學生會工作報告》;
(四)選舉產生河套學院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五)選舉產生河套學院新一屆學生會委員會。
三、大會籌備工作機構
為切實做好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的各項籌備工作,學院成立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會議的相關工作。
組 長:高治國
副組長:李宗偉
成 員:團委工作人員及各院系團總支書記
換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團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主 任:靳晶晶
成 員:黃曉宇、魏卉甜、各院系團總支書記、學生干部
四、具體要求
召開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是我院廣大學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開創我院學生會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要在本單位黨組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本通知精神,并通過團的組織生活會、班級活動以及新媒體平臺、海報、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做好宣傳工作,號召廣大團員和青年學生要以主人翁精神和實際行動迎接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的召開。
附件:
1.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和產生程序
2.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表
3.關于出席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公示
4.關于出席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情況報告
5.河套學院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選票
6.關于選舉產生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情況報告
7.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
8.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名冊
共青團河套學院委員會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1:
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
產生辦法和產生程序
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名額的分配,將以2022年10月全院學生總數為依據確定分配方案。學代會分配方案的確定,充分體現代表的廣泛性和代表性,請各院系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原則和要求,認真做好本單位代表人選的推選工作。
一、代表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中國(含港澳臺)學生;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三)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品質,積極上進,作風務實,樂于奉獻;
(四)能夠真實充分反映同學訴求,積極熱心表達同學意愿,具備一定履職能力。
二、代表名額分配
本次學代會擬定正式代表120人,占學生總數的1.06%,名額分配覆蓋各院系、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其中院系兩級學生會工作人員中的代表不超過40%,女代表不少于25%;各院系代表名額原則上依照各院系學生人數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額不足3人的以3人計。
三、代表的選舉產生辦法及產生程序
以各院系為單位,按照分配名額及構成要求在廣泛征求本院系廣大青年學子意見的基礎上,經班級團支部推薦、系學生會組織選舉產生,并在本院系進行公示。大會籌備工作組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對代表的產生程序和資格進行審查,確定代表正式資格。
根據我院實際,選舉單位共劃分為13個:
蒙古語言文學系
漢語言文學系
外國語言文學系
數學與計算機系
機電工程系
土木工程系
農學系
醫學系
經濟管理系
藝術系
體育系
教育系
生態與資源工程系
出席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舉單位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學院團委相關教師,院、系學生會組織秘書長等以列席代表身份參加會議。
學代會代表的產生,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各選舉單位要廣泛宣傳動員,根據分配名額及構成要求,組織學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提名,經過充分醞釀,根據多數人意見,確定多于分配名額20%的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附件2),提交院系團組織、黨組織審核。
(二)審核通過后,各院系將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進行公示。(附件3)
(三)公示結束后,各院系團組織根據公示情況在征得院系黨組織同意后,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形成《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情況報告》(附件4),報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組進行資格審查。
(四)選舉單位接到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組的批復后召開本單位學生代表大會,組織選舉(附件5)。參加大會的人數應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選舉前,選舉單位的團組織應將候選人預備人選的簡歷、學習、工作實績和主要優缺點向選舉人做出實事求是的介紹。參加選舉的人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和差額選舉的辦法,選出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各選舉單位的選舉結果應現場公布。
(五)選舉完成后,各選舉單位填報《關于選舉產生出席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情況報告》(附件6),匯報代表產生的過程和結果,并填報《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附件7)、《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名冊》(附件8),報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組(紙質文件和電子版同時上報)。選舉單位要于2022年11月20日前報送相關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組負責對代表產生的程序和代表資格進行審查。對不按規定程序選舉的,將責成選舉單位重新進行選舉。經審查通過后的代表,獲得正式代表資格。
附件2:
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表
序號 |
選舉單位 |
代表名額總數 |
1 |
蒙古語言文學系 |
3 |
2 |
漢語言文學系 |
8 |
3 |
外國語言文學系 |
4 |
4 |
數學與計算機系 |
11 |
5 |
機電工程系 |
15 |
6 |
土木工程系 |
7 |
7 |
農學系 |
11 |
8 |
醫學系 |
22 |
9 |
經濟管理系 |
14 |
10 |
藝術系 |
7 |
11 |
體育系 |
3 |
12 |
教育系 |
7 |
13 |
生態與資源工程系 |
8 |
|
合 計 |
120 |
附件3:
關于出席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
候選人預備人選的公示
根據《關于召開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的通知》(河院團發〔2022〕26號)要求,我單位以多于分配代表名額20%的比例人數,醞釀提出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在對候選人預備人選進行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研究確定XXX等X名同學為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現公示如下:
一、公示對象基本情況(按姓氏筆畫排序)
1. XXX,男,漢族,19XX年X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20XX年X月入學,現任XXXX。
2. XXX,女,漢族,19XX年X月出生,共青團員,大學專科學歷,20XX年X月入學,現任XXXX。
二、公示時間
2022年11月 日—11月 日(3個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部門及聯系方式
如對公示人選有不同意見,可在公示期間向院系黨組織反映。聯系電話:
(選舉單位名稱)
2022年11月 日
附件4:
關于出席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
候選人預備人選的情況報告
院團委:
按照《關于召開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的通知》要求,本選舉單位將于2022年11月 日召開學生代表大會,傳達學習了文件精神。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額、差額比例,本選舉單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進行代表推薦提名,經過充分醞釀,根據多數學生的意見,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額20%的差額比例,提出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在對候選人預備人選進行全面考察后,確定XXX等X名同學為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
附: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基本情況
1. XXX,男,漢族,19XX年X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20XX年X月入學,現任XXXX。
2. XXX,女,漢族,19XX年X月出生,共青團員,大學專科學歷,20XX年X月入學,現任XXXX。
(選舉單位) (蓋章)
2022年11月 日
附件5:
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選票
(按姓氏筆畫為序)
選舉單位:(蓋章)
填寫說明:
1.候選人( )名,差額( )名,應選( )名。
2.贊成的,在姓名上方空格內劃“○”,不贊成的劃“×”,棄權的不作任何符號。
3.另選他人,可在“另選人姓名”欄內寫上另選人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內劃“○”。
4.選票上的贊成票數不應超過應選名額, 要求符號準確、字跡要清楚。
附件6:
關于選舉產生河套學院
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情況報告
院團委:
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經團委批復后,本選舉單位于2022年11月 日召開了學生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了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現將選舉情況報告如下:
1.本選舉單位共有學生 名,其中團員 名,黨員 名。
2.實際到會參加選舉的團員 名,學生 名。
根據代表分配名額,共選出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 名,其中女代表 名,少數民族代表 名 ,共青團員 名,中共黨員 名,代表名冊附后。
(選舉單位) (蓋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7:
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
代表登記表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歲 |
|
電子照片 |
民族 |
|
籍貫 |
|
學制 |
|
政治 面貌 |
|
入黨年月 |
|
入團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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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年級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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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任 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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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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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表現 |
|
獎懲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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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 單位 團組織 意見 |
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
選舉 單位 黨組織 意見 |
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
代表資格審查 組意見 |
|
注:報送紙質材料時,本表雙面打印。
填表說明
一、自然狀況部分
1.姓名:按規定填寫,不要用同音字代替,不要用簡稱。
2.民族要填寫全稱,如“蒙古”、“達斡爾”、“朝鮮”等,不要用“蒙”、“達”、“鮮”代替。
3.出生年月、入黨年月、入團年月,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例如201601;年齡計算,按學代會召開日期2022年11月計算實際年齡。
4.籍貫、出生地寫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旗縣(市、區),名稱要齊全,例如內蒙古巴彥淖爾,內蒙古五原縣。
5.現任職務填寫在學生組織、社團或班級所任職務。
二、簡歷部分
1.從初中開始填寫學歷,要與本人檔案一致。起止時間要填寫到月,一律用阿拉伯數字,例如2012.01—2016.02。
2.每段截止時間后空一個字,然后寫學校名稱及所任職務,沒有擔任職務則寫“無”。每段簡歷結尾用分號,最后結尾用句號。
三、主要表現部分
1.主要填寫大學期間思想、學習、工作各方面表現情況;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及黨的二十大精神情況。
2.獲得榮譽或先進事跡的,要寫清榮譽或事跡的內容及時間。
3.要有主要不足。
四、獎懲情況
要寫清楚時間、地點、受到何級何種獎勵或榮譽稱號;懲處要寫清時間、地點、因何原因和受懲處種類,沒有的寫“無”。
附件8:
河套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名冊
(按姓氏筆畫為序)
選舉單位(蓋章): 2022年 月 日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入學(參加工作)時間 |
現任職務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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