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全區優秀共青團員、全區優秀共青團
干部申報評選工作的預通知
共青團各盟市委,各高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激勵全區各級共青團組織和廣大團員、團干部在團的建設和各項工作中再創佳績,鼓勵其擔當作為,攻堅克難,為建設現代化內蒙古貢獻青春力量,自治區團委決定,在2023年“五四”期間集中對2022年度全區共青團涌現出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進行表彰,以優異成績迎接自治區第十五次團代會勝利召開,現將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1.突出政治標準。堅持黨的領導, 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充分彰顯團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
2.注重基層一線。重點面向基層團組織和團員、團干部,實績突出、代表性強,黨組織認可、青年滿意。
3.體現進階激勵。嚴格評選條件,堅持優中選優,注重來源的廣泛性、代表性與激勵效果的科學性相統一,評選對象一般應當獲得盟市級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榮譽。
4.加強跟蹤管理。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破除“一評終身制”,形成有效退出機制和工作閉環。
二、申報范圍條件
1.全區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從企業、農村牧區、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等基層單位中的團(工)委、團(總)支部和旗縣(區)級團委中評選。
參評資格:團組織穩定性較強,成立滿3年,近5年獲得過盟市級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榮譽(不含參評當年);參評當年不再推報本級團員、團干部和下一級團組織參評。各類臨時團組織參評應當嚴格掌握。參評全區五四紅旗團支部的,2022年度“對標定級”評定等次應為“四星級”或“五星級”。
參評條件:
——政治建設好。注重加強團員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領,組織團員青年認真學習黨的科學理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導團員青年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組織基礎好。按期換屆,班子配備齊整,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實,管理嚴格。組織建設規范、團情底數清晰,發展團員程序嚴、質量高,“三會兩制一課”和主題團日等組織生活規范落實,團員教育管理經常,“青年之家”等陣地作用發揮較好。黨建帶團建制度落實有力,黨團隊銜接順暢,推優入黨效果明顯。落實全團抓基層、全團抓學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團基層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聯系服務好。密切聯系團員青年,積極向黨組織和有關方面反映、推動解決青年利益訴求。圍繞團員青年在成長發展、創新創造、志愿服務、濟困助學、就業創業、崗位建功、實踐教育等方面的現實需求,提供有效服務,形成社會功能,團員青年參與度高、獲得感強。
——作用發揮好。組織團員青年圍繞國家重大戰略、本地區本單位黨的中心任務和突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急難險重新”工作創先爭優、積極奉獻,充分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團員模范帶頭作用突出,服務大局成效好,黨組織、社會對共青團工作評價高。
2. 全區優秀共青團員。從未滿28周歲的團員(不含專職團干部和保留團籍的黨員)中評選,推薦對象入團年齡應符合團章規定。
參評資格:團齡3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團的須有全國統一的發展團員編號; 近5年年度教育評議結果累計3年以上為優秀等次;近5年獲得過盟市級優秀共青團員榮譽(不含參評當年);年度志愿服務時長不少于20小時;年滿18周歲的原則上應當已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參評條件:
——理想遠大、信念堅定。帶頭學習黨的科學理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好“兩個維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堅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刻苦學習、銳意創新。帶頭立足崗位、苦練本領、創先爭優,熱愛勞動、刻苦學習、崇尚實干,努力成為行業骨干、青年先鋒,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突出,團結帶動青年作用明顯。
——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帶頭迎難而上、攻堅克難,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頭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爭,積極傳播青春正能量,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安全。
——艱苦奮斗、無私奉獻。帶頭站穩人民立場,腳踏實地、求真務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參與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社區報到等社會活動表現突出。
——崇德向善、嚴守紀律。帶頭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樹立集體主義思想,嚴格遵紀守法,嚴格履行團員義務、正確行使團員權利,努力完成組織分配的工作。
3.全區優秀共青團干部。從盟市級團委機關非班子成員,旗縣(區)級團委機關干部,基層團組織中的專職、掛職、兼職團干部,常態化從事共青團工作的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學生村官、青年社會組織負責人、“青年愛里”管理員,旗縣(區)級及以下基層專職少先隊工作者中評選。
參評資格:專職團干部從事團的工作不少于3年,掛職、兼職團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應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上年度述職評議考核綜合評價等次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結果為“優秀”;近5年獲得過盟市級“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少先隊輔導員榮譽(不含參評當年)。
參評條件:
——政治上強。對黨忠誠,具有較強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頭腦清醒、立場堅定,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思想上強。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強。注重提高青年群眾工作本領,帶頭向書本學習、向實踐學習、向青年學習,勤于思考鉆研,善于開展理論政策宣講和思想引領,善于把握青年脈搏、組織發動青年。
——作風上強。自覺踐行群眾路線、樹牢群眾觀點,心系廣大青年,帶頭密切聯系青年、熱心服務青年、反映青年呼聲,帶頭反對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從嚴從實推動工作、實績突出。
——擔當上強。熱愛黨的青年工作,堅持擔當實干,善于改革創新,勇于到艱苦環境和基層一線去擔苦、擔難、擔重、擔險,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勇于改革創新,面對“急難險重新”任務沖鋒在前、迎難而上,對錯誤言行和不良習氣敢于堅持原則、堅決斗爭。
——自律上強。帶頭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落實共青團中央六條規定,推動全面從嚴治團部署,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勇于開展自我批評,自覺接受組織和團員青年的監督,意志力、堅忍力、自制力強,黨組織放心、青年滿意。
3. 因盟市、旗縣(區)級榮譽評選表彰管理機構未批準共青團開展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評選表彰項目的,或者本級與全區評選表彰頻次不一致的,可以將支撐榮譽擴大至相應級別的同類型榮譽,不要求完全對應。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單位團組織及個人不得推薦參評全區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全區優秀共青團員、全區優秀共青團干部榮譽:
(1)近2年內團組織被黨組織、上級團組織給予通報批評等組織處理的;
(2)近2年內團組織負責人被黨組織、上級團組織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的;
(3)近2年內有違背社會主義道德或公序良俗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4)近2年內單位或個人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罰并在影響期之內,或正在被執法執紀部門調查處理的;
(5)基層基礎工作薄弱,團組織長期不換屆、不配齊團干部、不開展推優入黨,落實共青團改革、“全團帶隊”責任和全團重點工作不力的;
(6)團組織被隨意撤銷、合并或歸屬到其他部門的。
三、申報名額
根據各地各系統團組織、團員、團干部數量結構,綜合2022年度大抓基層等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統籌確定分配名額。盟市申報五四紅旗團委、五四紅旗團支部,根據工作實際自愿報名,原則上五四紅旗團委、五四紅旗團支部各項參評數量不超過1個,可推薦全區優秀共青團干部不超過1名,可推薦優秀共青團員不超過1名;高校申報五四紅旗團委、五四紅旗團支部,根據工作實際自愿報名,原則上五四紅旗團委、五四紅旗團支部各項參評數量不超過 1個,可推薦全區優秀共青團干部不超過1名,可推薦優秀共青團員不超過1名。每類表彰項目申報后,均擇優評選差額產生。在重大任務、重大斗爭中表現特別突出的功能性團組織、團員、團干部等,可以個別破格推薦參評。破格申報數量不超過申報總數的10%。
縣處級團干部參評從嚴把握,參評人員一般不超過本地區團干部申報總數的15%。
四、工作要求
1. 突出政治標準。各級團組織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對照申報條件,嚴把人選政治關、品行關、形象關。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看推薦對象是否能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在“急難險重新”任務等關鍵時刻沖在前、靠得住。
2. 嚴格程序標準。各盟市級團委要嚴格根據參評條件和分配名額,按照階梯晉級原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指導基層進行推薦,逐級研究提出推薦對象。要加強審核把關,由所在單位對推薦對象進行考察,征求相應黨組織、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等方面的意見;并在一定范圍聽取全國和自治區級、盟市級團的代表大會代表、團的委員會成員和青年代表意見,重點核查推薦對象的政治表現,全面了解推薦對象在鄉村振興、疫情防控、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等“急難險重新”任務表現,在此基礎上盟市級團委按照事跡優秀程度排序確定建議表彰對象。在本盟市(系統)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對于因失職失察、徇私舞弊等導致“帶病表彰”的,應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問責。
3. 廣泛開展宣傳。盟市級團委要統籌把握,通過舉辦優秀單位和個人的宣講活動、工作交流會、風采展示等多種形式宣傳活動,積極引導廣大團員青年向先進學習,擴大評選活動影響力。
4. 根據工作安排,請各盟市級團委同步梳理核實本地區本系統2019年以來因違紀違法受到處理的全區“兩紅”“兩優”獲得者相關情況。全區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違紀違法情況主要包括:(1)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或者團的紀律,被改組或者解散的;(2) 嚴重違紀違法、造成惡劣影響的;(3)隱瞞情況、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的;(4)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同級黨組織、上級團組織決定,情節嚴重的。(5)不宜保留榮譽稱號的其他情形。尚未超齡離團的“全區優秀共青團員”、尚在團的工作崗位上的“全區優秀共青團干部”榮譽稱號獲得者違紀違法情況主要包括:(1)因違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因違紀違法受到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黨紀處分,或者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3)因違紀違法受到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的;(4)因違紀違法受到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 開除團籍等團紀處分的;(5)隱瞞情況、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的;(6)非法離境的;(7)道德品質敗壞、腐化墮落等造成惡劣影響的;(8)不宜保留榮譽稱號的其他情形。
推報工作原則上通過線下逐級推薦申報,線上審核匯總提交的方式進行,如有特殊情況可線下提交審核。線上審核匯總系統網址及賬號另發。各盟市級團委須于3月24日前完成線上審核、匯總提交工作。
聯 系 人:自治區團委學校部 王麗萍 楊 森
聯系電話:0471—6963253
電子郵箱:twxxb2021@126.com
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