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原副市長鄒富貴為自己的貪婪付出沉重代價 ——“一家人其樂融融的場面再也無法重現”
判決結果:2011年3月2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級法院判處鄒富貴有期徒刑十二年,追繳其違法所得。
犯罪事實:1995年至2009年,鄒富貴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提供支持和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30.03萬元。
1993年,我擔任巴中地區財政局副局長,2002年任巴中市財政局局長,2007年當了巴中市副市長。這是黨多年對我培養的結果,也是黨和政府對我多年來全心投入事業、奮斗拼搏的認可。如果我珍惜這一切,相信自己會沿著這條光明大道一直走下去,但我沒有,而是選擇了一條不歸路。
昔日的榮光輝煌一去不復返,如今每天與我相伴的只是冰冷的鐵窗和無盡的悔恨。究竟是什么把我從一方父母官變為階下囚的?當我一次次反復問自己時,曾經的往事像放電影般在腦海里不斷浮現。
我曾在財政部門擔任領導職務13年。財政局是錢袋子,管著本地的財政資金,作為財政局的領導,我在資金撥付上有一定權力。凡在資金方面有求于我的人,都千方百計地認識我、巴結我,甚至和我攀起親戚、稱起兄弟。身邊的奉承、吹捧越來越多,讓我飄飄然,覺得自己真的就是他們說的財權在握,是“財神爺”。
虛榮心的不斷膨脹,讓我在思想和行為上慢慢發生變化。想到每天經我審批的資金不下幾十萬元,但自己的日子過得居然抵不過那些文化低、素質差的暴發戶,我內心不平衡了,決定好好利用手中的權力,讓自己的生活水平與身份、能力相稱。“世路如無貪欲險,幾人到此誤平生”,虛榮、攀比心理如魔法棒一般喚起我內心的貪欲,指揮著我的行為,讓我在各種誘惑面前失去了抵御能力,跌入犯罪的深淵。最終,我身敗名裂。
貪婪一旦沖破內心的防線,就像決堤的洪水,不禁自溺。一些單位為資金撥付、追加預算等事宜給我拜年送禮,我沒有拒絕。一些個體老板、企業老總找我,讓我在工程款撥付、退還土地競買金、租賃場地、申請探礦權、申報“中國馳名商標”等方面給予關照,我拿了錢也辦了事。過去的部下、舊友在職務升遷、子女就學、工作安排上遇到困難,向我求助,我笑納了他們的“心意”。
“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在我心里扎下了根,我不斷安慰自己說,我雖然利用了職務之便,但也為別人辦了實事,別人利用節假日走訪、送禮,符合中國“禮尚往來”的民俗。我是入鄉隨俗,不然,別人會認為我不近人情,不懂變通。
2007年,我開始擔任巴中市副市長,分管工業、財政、國土、建設規劃、招商引資等工作,手上權力涉及的經濟利益太大了,行賄者像蒼蠅一樣無孔不入。權力使我利令智昏,對這些心懷各種目的之人不加防范。2007年7月,我帶領企業到長沙參展,南江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岳某在賓館大廳塞給我一個裝有1萬元的信封,說希望能關照他們公司。隨后,他時常到我辦公室來匯報公司發展情況和面臨的困難,請我幫其取得南江縣大梁石灰巖礦普查探礦權,又相繼兩次共送給我1.5萬元的感謝費。
曾經堅守的信仰和追求,就在這些迎來送往中被一次次蠶食。不知不覺中,我如溫水中的青蛙開始放縱、墮落,在安逸中迷失了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各種請客和“朝奉”。
在位時,在單位和紀檢部門的組織下,我觀看過警示教育巡展、電影,受過無數次廉政教育,但這些都沒使我警覺,喚起我的醒悟,我還在內心嘲笑那些落馬貪官的運氣太差了。有關法律、廉政教育的文件材料也不能入我的眼,我總覺得這些離我很遙遠。正是這般長期忽視、放松政治學習和法律學習,才讓歪風邪氣有空可鉆。
隨著收的錢越積越多,我也有害怕的時候,但我始終存在僥幸心理。認為這么多當官的都在拿,不多我一個也不少我一個,哪能這么容易被發現,這種事情只會落在那些運氣不好的“倒霉蛋”頭上。再說,社會上年節走訪、請客送禮之風愈演愈烈,大家已經把這種赤裸裸的利益交換視為是“太正常的了”。
這么多年我都安全度過了,我有些肆無忌憚,開始將這種“福利”向我身邊的人延伸。平時因為工作忙,我陪伴在父母身邊的時間不多,所以時常想為他們做點什么作為補償。2008年初,母親在一次家庭聚會時提出他們的房子裝修陳舊過時了,打算重新裝修,我便想到了與我有交情的建筑老板。賴某是一個與我打交道多年的建筑老板,在撥付工程款方面,我曾為他提供過幫助,而且連續幾年他都來給我拜年。我認為他重交情、夠朋友,于是找到他,將父母的住房裝修事宜交給他辦。賴某很快安排人裝修,并幫我墊付了人工費、材料費共計5.9萬元。事后我說把錢給他,他和我預料的一樣堅決不收,還打了兩張合計5.9萬元的收條給我。
此前,我還為能幫父母做這件事感到欣慰,覺得這算是我的孝敬。現在想來又氣又慚愧。父母含辛茹苦地養育我,而我也一直是他們的驕傲,如今二老年歲已高,身體不好,做兒子的我不僅不能陪伴左右,而且讓他們蒙羞、痛心,整天以淚洗面,我悔不當初。每逢過節聽到高墻外《常回家看看》的歌聲響起時,我總忍不住失聲痛哭。我明白,曾經一家人其樂融融的場面再也無法重現了。
我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我不僅被剝奪了12年的人身自由,我的良知也將日日夜夜受到煎熬。法律的審判或有期,而內心的審判是無期的。我多么想告誡那些和我一樣的迷途羔羊,請以我為鏡,不要執迷不悟,否則,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