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量的案例表明,領導干部腐敗大多是“圈子腐敗”。這個圈子的圓心,就是手握權力的領導干部,半徑就是濫用權力謀取私利,圓周就是依靠領導干部濫用權力獲取私利的人。今天我們剖析的安徽省淮南市委原書記陳世禮的“利益圈”,實質上就是一個“腐敗圈”;陳世禮的腐敗,就是典型的“圈子腐敗”。
陳世禮的“圈子”的圓周,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他的家人和親戚,二是他那幫搞建筑工程和房地產開發的老板朋友。這兩種人互為利用,互相關照,共同“結盟”在陳世禮的麾下,聽其指揮,幫助其呼風喚雨,一時間可謂風生水起。這樣的“圈子”,無非就是你利我用,就是金錢和權杖的結盟,公權為私利開道,所以在法律的威嚴和道德的神圣面前,最終顯得不堪一擊。
12月8日,安徽省淮南市委原書記陳世禮(正廳級)因索取或收受賄賂款物達600多萬元,被該省阜陽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一審宣判后,陳世禮當庭表示要提出上訴。
盡管在9月18日此案一審開庭審理時,陳世禮認罪態度很差,一審宣判后陳世禮又在簽收判決書時,據稱連寫下三個“冤”字,但記者從法院判決認定的事實中發現,有一點陳世禮大概無法否認,那就是在淮南任職的七年時間里,他一直在想方設法經營著身邊的“利益圈”。為了這個圈子的一己之私,陳世禮可以說將手中權杖的效用發揮到了極致。
1、規劃委主任樂為朋友“規劃”
陳世禮到淮南市任職時,淮南市有個規劃委員會,當時淮南市70%以上的建設項目都要提交規劃委員會會議研究。自2002年3月至2005年七八月份,先做市長后任市委書記的陳世禮一直擔任規劃委員會主任。陳世禮能夠握有這樣的權力,自然是他那幫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老板朋友們求之不得的。王澤亞就是其中的一個。
2002年,準備籌建淮南市香港街工程項目的安徽省金蝸牛房地產開發公司(簡稱“金蝸牛公司”)總經理王澤亞,多次到陳世禮在淮南的住處,請其在香港街規劃審批上予以關照,陳世禮表示“會支持的”。后香港街設計方案在陳世禮主持的淮南市規劃委員會會議上獲得通過。
當年底,王澤亞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沈明道。當得知沈明道是陳世禮的妹夫后,腦瓜子靈活的王澤亞便安排沈明道到金蝸牛公司上班,不久就提升其為副總經理,后來又把沈明道調至其投資的馬鞍山景奇房地產開發公司擔任副總經理。在香港街項目建設拆遷過程中,時任金蝸牛公司副總經理的沈明道多次要求陳世禮為拆遷的事給有關部門打招呼。
轉眼到了2003年,金蝸牛公司準備承建馬鞍山市金家莊區農民安置房項目,王澤亞便把沈明道派過去負責這一項目。2004年春節期間,為了王澤亞承建的安置房項目,回到馬鞍山過年的陳世禮專門邀請當地的相關領導吃飯。席間,陳世禮告訴馬鞍山的相關領導,王澤亞要到馬鞍山發展,希望他們能夠多多關照。
2004年下半年,王澤亞與他人合作籌建淮南頂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并將規劃方案報給了市規劃局。為了該規劃方案盡快獲得審批通過,王澤亞請求陳世禮幫忙。不久,陳世禮親自帶領淮南市規劃局、市建委等單位的人員到現場視察,并同意了該規劃方案。2005年春,王澤亞得知淮南市謝家集二礦準備出售,便請陳世禮幫助收購,陳表示同意。不久,王澤亞控股的望淮選煤有限公司中標,買下了該礦。此后,陳世禮又給有關人員打招呼,要求國土部門盡快為該礦辦理有關手續。2005年底,該礦的有關證照辦妥。
還是2005年初,王澤亞參股的華辰制藥有限公司想在淮南市開發區已經出讓給其他單位的一塊土地上建設新廠區,請陳世禮給予幫助,陳世禮安排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人辦理,不久華辰制藥有限公司取得了該地的使用權并開始建廠。2006年春節后,王澤亞又請陳世禮在其開發的菊苑小區規劃增加商業用房面積上提供幫助,陳世禮答應幫忙。2006年9月,菊苑小區增加商業用房面積的規劃修改方案獲得批準。
對于自己利益圈子里的“朋友”王澤亞的請求,陳世禮都是有求必應。也因為是“自己人”,當王澤亞一次次事先預約到陳世禮在淮南的住處或家中送錢時,陳世禮也就像對自己家人一樣從不會拒絕。據一審法院認定,陳世禮先后14次收受王澤亞128萬元,還通過其妹夫沈明道收受了王澤亞所送的100萬元。
2、市長幫助討要工程款
王慶善,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中建四局六公司”)原總經理,自打陳世禮2001年4月調到淮南市后就與其相識,他請陳世禮幫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討要淮南市國家安全局辦公樓拖欠其公司的工程款。
接受王慶善的請托后,陳世禮就立即催促淮南市國安局有關領導把拖欠中建四局六公司的工程款結清。2001年12月和2002年下半年,淮南市國安局兩次向淮南市政府申請基建經費,陳世禮兩次簽批從市財政預算外調控資金中劃撥了150萬元,用于支付淮南市國安局欠中建四局六公司的工程款。2003年4月,陳世禮主持由安徽省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會議,協商決定由省、市兩級財政各承擔淮南市國安局拖欠中建四局六公司工程款的一半。接著,陳世禮又主持召開協調會,決定用城市維護費支付所拖欠的剩余工程款。這樣,經過陳世禮的“努力”,淮南市政府財政部門又兩次劃撥共227萬元到中建四局六公司的賬戶上,結清了欠款。
為了感謝陳世禮的關照,2002年春節前和2003年春節前,王慶善先后到陳世禮辦公室、住處,分別送給陳1萬美元和人民幣5萬元。該案的有關材料顯示,從此以后,王慶善就自然而然地成了陳世禮“利益圈”中的人,只有他請求什么,陳世禮就會幫著做什么。
2002年10月,淮南市政府辦公會議確定,由淮南日報社等兩家單位聯合建設藍天大廈。得悉此消息后,王慶善即找到陳世禮要求幫助其單位承建該樓。2003年五六月份的一天,淮南日報社有關領導到陳世禮辦公室匯報工作,陳世禮就明確告訴他“藍天大廈可以考慮交給中建四局六公司干”。該領導回去后向有關人員傳達了陳世禮的“推薦意見”。2003年10月,中建四局六公司中標藍天大廈工程。
為了進一步表示感謝,此后連續三年的春節前,王慶善都跑到陳世禮家送錢,少則5萬元,多則20萬元。據一審法院認定,陳世禮共10次索取或收受王慶善所給的1萬美元、40萬元人民幣、5000元購物卡、85萬元裝修款以及一部價格為1.98萬元的索尼筆記本電腦。
3、夫妻同上陣幫拉合作伙伴
在陳世禮身邊前呼后擁的人中,楊建國是其最早認識的一位。1991年3月,還是安徽省馬鞍山市人事局局長、黨組書記的陳世禮,主持召開了市人事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將楊建國由工人身份轉為干部身份,并將其從紡織廠調入馬鞍山市人事局干部交流中心工作。1998年11月,時任馬鞍山市市長的陳世禮簽批為楊建國所在的東林公司開發的馬鞍山市磁性材料總廠項目減免了相關稅費。此后,楊建國成立了馬鞍山國畫房地產開發公司并任經理。陳世禮調到淮南市任職后,楊建國就想到淮南發展。
2002年八九月份,在陳世禮的安排下,其秘書王傳東(因受賄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找到淮南市一房地產開發商廖某,說楊建國是陳世禮的朋友,讓其給楊建國一些地在淮南搞開發。雖然從心理上講不愿意,但考慮到當時陳世禮是市長,又兼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廖某只好拿出80畝地,與楊建國合作開發淮南市惠利花園城。
2006年1月,馬鞍山市政府決定對該市雨山路城市東部出入口進行整治,承接到此項目的楊建國因其在馬鞍山開發房地產的資金不足,要求陳世禮找淮南的開發商和其合作開發。于是,陳世禮便安排其妻子孫曉香(另案處理)幫助聯系合作伙伴。
同年6月,孫曉香給在淮南的安徽旭日房地產開發公司(簡稱“旭日公司”)董事長曹健打電話,又帶著曹健到馬鞍山會見了楊建國。曹健到馬鞍山考察后因資金不足而放棄,孫曉香于是經陳世禮同意,又拉來王澤亞,讓其和楊建國商談合作開發事宜。王澤亞實地考察后,要求和淮南市東方醫院集團共同開發。不久,楊建國和王澤亞、淮南東方醫院集團三方達成了合作開發協議,淮南東方醫院集團為該項目還向馬鞍山市花山區政府繳納1000萬元的定金。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陳世禮打電話給楊建國,稱自己在北京市昌平區風情園威尼斯花園看中了一棟別墅。這年10月,楊建國到北京辦理了購房手續,并于2005年11月6日至2006年1月25日,先后以現金、電匯等方式,為陳世禮分批支付了140萬元的購房款。
4、“顧家”的男人
陳世禮為一幫老板朋友們忙的同時,也沒少為家里人“操心”。在妻子、女兒的眼里,陳世禮雖官居一方,但的確是個“顧家”的好男人。
2004年,陳世禮與北京凱賓花園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計云凱認識后,接受計云凱的請托,答應將其妹妹調到淮南市政府駐京辦事處工作。2005年3月,在計云凱的陪同下,陳世禮和家人參觀了計云凱與他人合作開發的北京威尼斯花園。2005年五六月份,陳世禮和計云凱達成了在威尼斯花園購房的初步意向。計云凱將別墅價格優惠到140萬元,并承諾提供20萬元的簡單裝修。
如前所述,這140萬元購房款由楊建國幫著付清了,但裝修怎么辦呢?陳世禮想到了他的“老板朋友”———中建四局六公司的王慶善。還在2003年的時候,陳世禮在馬鞍山市的一套房子就是王慶善安排別人裝修的,且還幫著支付了17萬元的裝修費。雖然這時候王慶善已不再擔任中建四局六公司總經理和法人代表,但考慮到陳世禮以前的多次關照,王慶善便把此事告訴了時任中建四局六公司總經理的韓某,韓某表示同意。之后,別墅裝修好了,中建四局六公司也承擔了68萬元的裝修款。盡管裝修款沒讓陳世禮的女兒掏一分,但其女還是找計云凱要求兌現了10萬元的裝修款。
由于陳世禮沒有將計云凱的妹妹調往駐京辦等原因,計云凱拒絕支付所承諾的余下10萬元裝修費,并提出要在原房價140萬元的基礎上再加40萬元的房款,并補上10萬元裝修費才給辦理房產證。所以陳世禮為女兒、女婿“買”的這棟別墅至案發時還是個“黑戶口”。
5、書記有“難”大家幫著“做手腳”
2007年上半年,安徽省有關部門即著手對陳世禮的經濟問題展開前期調查,直至其于同年7月25日被正式調查期間,陳世禮展開了一系列的毀證工作。眼看著陳世禮即將有“難”,他的家人、親戚和那些得其恩惠的老板朋友都立即行動起來,幫著陳世禮“做手腳”。
陳世禮首先要“解決”的是北京威尼斯花園別墅問題。2007年3月中旬,在陳世禮的授意下,楊建國與陳世禮的女婿簽訂了一份日期為“2006年6月2日”的借房協議。同年5月,其女兒夫婦等人搬出該別墅。陳世禮又讓女兒將以楊建國名字存入10萬的銀行卡交給楊建國,以制造計云凱給的10萬裝修款已經給楊建國的假象。2007年7月31日,楊建國同計云凱簽訂了退房協議,并將協議簽訂的時間提前到“2007年3月15日”。
陳世禮還想到了旭日公司董事長曹健所送的一套價值100余萬元的門面房也是一塊燙手的山芋。2007年6月,陳世禮安排秘書王傳東將該門面房的一樓退還給曹健,曹健遂將該門面房產權人轉至其母親名下。還在2005年的時候,沈明道根據陳世禮的安排,從王澤亞所送的100萬元中,提出20萬元匯給陳的女兒購房。陳世禮想這20萬元也是個“禍害”,便讓女兒給沈明道家打了一張20萬元的借條,日期提前到“2006年11月”。
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盡管陳世禮在有關人員的幫助下,于案發前做足了“手腳”,但一審法院對事實的認定和判決都說明:因親情和利益而結成的同盟什么時候都不能蒙蔽法律的慧眼,執掌權杖的人一旦受到腐蝕總有受到懲罰的那一天!(吳貽伙)
來源:《檢察日報》2008年12月16日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