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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16 00:00 閱讀:
遼寧某高校教師劉某在畢業補考時,因收了學生的賄賂而把試題和答案泄露給補考學生。日前,鞍山市鐵東區法院認定其受賄罪名成立,因退贓而免予刑事處罰。
劉某受聘于遼寧某高校,任計算機系助教。3名學生為了通過畢業考試,每人送給劉某600元,后由劉某提供考試答案。之后,又有35名學生如法炮制。
來源:摘自《檢察日報》 200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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