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切實做好2020—2021學年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金分配及資助范圍
(一)資金分配方案由新疆教育廳根據我院當年新疆籍在校生人數確定(不在資助范圍的學生除外)。
(二)資助金用于資助我院新疆籍(指新疆生源)各民族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對象及標準
(一)資助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生活費用開支。
(二)不在資助范圍的學生:已享受相關資助政策的國家公費師范生、免收學費專業學生;有關企、事業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學生中的困難學生資助,由定向或委托培養單位負責解決。
三、申請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五個認同”;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
(四)在校期間學習刻苦,積極參與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取消、暫?;驕p少資助。
(一)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各種處分;
(二)兩門以上(含兩門)主要課程(必修課)補考不及格者;
(三)休學或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
(四)不如實報告家庭經濟情況或本人生活狀況的;
(五)生活不節儉,有奢侈浪費和攀比行為的;
(六)按照校規,有其他不適合享受資助行為的。
四、發放要求
(一)資助金的評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確保應助盡助,不搞平均發放、人人有份。
(三)資助金100%用于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直接補貼。
五、 報送材料要求
10月14日前電子版和紙質材料(附件1蓋章掃描)一并報送行政樓B111潘老師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