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一年一度的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已經開始。為了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精準,確保國家資助政策落到實處,根據教育廳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現將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獎學金
1.在2017、2018和2019級全日制本、專科優秀學生中評選。擬獲獎學生須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強,綜合素質表現特別突出。具體量化標準為:學習成績及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2.評選依據嚴格按照《河套學院國家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河院發〔2016〕17號)執行。
3.每個院系本、??粕魍扑]1名(??粕^500人的院系推薦2名??粕瑹o??圃合抵煌扑]1名本科生),填寫《國家獎學金推薦表》,10月10日之前報資助中心,并附上被推薦人近一學年的成績單,所附成績一定要真實,如出現弄虛作假問題,一切責任由院系承擔。經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評審,院長辦公會議評選產生14名。擬獲獎學生需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2019-2020學年)》一式4份,其中2份報內蒙古自治區助學管理中心,1份存入學生檔案,1份存入院學工處資助管理中心。此表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要求學生打印填寫,年級、院系、學院分別簽注意見,正反兩面打印在一頁A4紙上,學生本人、班主任和院系負責人姓名必須手簽,院系、學院要統一加蓋公章。
4.各院系以書面形式向學工處資助管理中心報送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加蓋院系公章。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1.在2017、2018和2019級全日制本、??疲ê迥曛妻D段)學生中評選。擬獲獎學生必須在本年度貧困數據庫中,且必須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表現突出,無不及格科目。
2.評選依據嚴格按照《河套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細則》(河院發〔2019〕205號)和《河套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實施辦法》(河院發〔2016〕19號)執行。
3.擬獲獎學生需附上一學年的成績單、《河套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河套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及家庭貧困證明材料一份建檔(檔案留存在院系),學工處資助中心進行核查。所附成績一定要真實,如出現問題,一切責任由院系承擔。
4.各院系以書面形式向學工處資助管理中心報送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加蓋院系公章。
5.公示名單、初審名單表于10月20日前發送到資助QQ群。
三、國家助學金
1.在2017、2018、2019和2020級全日制本、??疲ê迥曛妻D段)學生中評選。擬評學生必須在本年度貧困數據庫中,且須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生活簡樸。
2.評選依據嚴格按照《河套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細則》(河院發〔2019〕205號)和《河套學院國家助學金評選實施辦法》(河院發〔2016〕18號)執行。
3.受助學生需附《河套學院2020-2021學年國家助學金申請表》《河套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及家庭貧困證明材料一份建檔(檔案留存在院系),學工處資助中心進行核查。
4.各院系以書面形式向學工處資助管理中心報送評審依據、評審程序、檔次劃分、資助標準、各檔次受助學生人數、受助學生總人數的評審報告。
5.各院系必須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分檔確定具體資助標準,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資助面。受助學生的困難認定檔次要和助學金發放檔次一致。建檔立卡學生必須享受國家助學金,且原則上應享受一等助學金。
6.公示名單10月30日前發送到資助QQ群。
四、其他
1.各院系要組織召開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按照具體文件規定的評選條件、程序安排部署實施評選工作。
2.輔導員、班主任組織成立班級民主評議小組,各班級要召開評選會,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并認真指導學生填寫相關表格。
3.各院系要嚴格審核、審查,院系公示無異議后方可上報,上報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出,取消該院系評選資格并縮減下年度評選名額。
4.各院系在評選過程中要在“精準”上下功夫,要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對于受疫情和汛情影響較重等特殊困難學生予以重點關注,要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適時調整國家助學金受助檔次(新生做困難等級認定,其他年級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困難等級做部分調整)。
5.各類申請表和匯總表從資助QQ群下載。
6.獎助學金撥款到位后,學院統一打入學生個人銀行卡,銀行卡為計財科注冊的中行卡。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