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 計 學
(專業代碼:120207)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和我國審計工作發展需要,適應西部經濟建設,尤其是內蒙古及周邊地區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需要,具備經濟、管理、法律及審計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具備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較高的綜合素質及創新創業意識和創新能力,通曉會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基本理論和實務,能在經濟管理領域從事會計、社會審計、內部審計和管理咨詢工作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二、培養規格: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會計、審計、相關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會計、審計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分析和解決會計、審計問題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能力、素質:
(一)素質要求: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理論,了解民族歷史和國情,具有良好的人文社會科學素養,有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較強的責任感;
2.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服務基層意識;
3.具有一定的體育、美育和軍事基本知識,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和衛生習慣,具有高尚的審美能力,完成軍事任務達到國家規定的大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具備健全的心理、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二)知識要求:
1.具有一定的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基本理論知識;
2.系統掌握管理審計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
3.掌握審計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
4.熟悉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以及國際會計和審計慣例;
5.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
(三)能力要求:
1.能運用計算機處理有關會計和審計業務,尤其是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具有較強的外語和語言文字能力:
3.具有很強的自學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持續發展的潛力;
4.能勝任經濟管理領域會計、審計和管理咨詢工作,具備較強的競爭力和發展后勁。
三、修業年限
標準學制:四年,彈性學制3—6年。
四、畢業證書及學位
(一)畢業要求。在修業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生各門課程考試全部合格,取得相應學分,即總學分182學分(理論課160學分,實踐必修課12 學分,公共選修課不低于10學分)。
(二)授予學位: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最低學分,通過畢業論文答辯,成績合格,符合《內蒙古自治區學士學位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三)畢業學分要求:本專業畢業要求修滿182學分,達到或取得學校規定的其他畢業條件。
五、主要課程
1.主要課程
本專業主要課程有:管理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統計學、基礎會計學、經濟法、稅法、中級財務會計、高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財務管理、審計學原理、企業財務審計、內部審計學、經濟效益審計、計算機審計、社會審計、內部控制學、資產評估等。
2.核心課程
統計學、基礎會計學、中級財務會計、高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財務管理、經濟法、稅法、審計學原理、財務審計、內部審計學、經濟效益審計、社會審計、審計法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