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場:
(1)期末考試將采用標準化考場進行(每一考場30人);
(2)桌椅擺放方式為——講臺面向考生右手邊為序號“1”,按照“七七八八”進行蛇形排列。
2、考生:
(1)每班學號前30位的考生按順序入座;
(2)超過30人的班級的剩余考生將與其他班考生合并,按照課程考試順序以及學號就坐;
(3)考試過程中嚴禁考生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進入考場。
3、監考:各監考老師需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監考。
(1)監考教師不得擅自缺席,如因事不能到場,須提前一天向系部提出申請,系部同意后方可調換;
(2)監考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
(3)在考場內須站立監考,不得吸煙、看書報、聊天、或做其它與監考無關的事情,不得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進入考場,不得隨意離開考場;
(4)監考教師如有特殊情況離開考場需聯系系部巡視安排其他教師監考。
4、考務辦:設于7#220,此教室的班級需提前打掃衛生。
5、衛生:各班需提前布置考場,打掃衛生,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
(具體考試安排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