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全區組織部長會議精神,深入研究教育領域組織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形成的深層次原因和制度性瓶頸,創新思路方法機制,教育廳設立“教育領域組織工作”研究專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以“迎接二十大、全面爭優先”為主題,集中攻堅破解教育領域組織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大力推進新時代組織工作機制創新、制度創新和方法創新,通過開展理論研究與實踐創新,總結凝練研究成果,為提升教育領域組織工作質量提供理論支撐和成果借鑒。
二、申報范圍
全區教育系統從事黨務工作、黨建理論研究的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
三、選題方向
課題主要圍繞教育系統干部隊伍建設、組織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選題方向參照《教育領域組織工作專項課題研究選題指南》(附件1)。
四、申報要求
每個單位每個選題限報1項,每個單位最多申報5項。不接受個人申報。
(一)申報人應客觀、真實地填寫《教育領域組織工作專項課題申報書》(附件2)。在課題申報書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時,應以腳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處,引用目的應是介紹、評論與自己的研究相關的成果或說明與自己的研究相關的學術問題,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法規,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二)課題組成員結構合理、分工明確、不少于5人。
(三)申報人應在申報課題的相關研究領域有一定的工作經歷和成果積累。每個申報人限報一項課題。
(四)課題申報要在本指南要求的選題方向內選擇申報。研究內容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切合實際。研究成果(理論成果、實踐成果、制度成果)要有可復制、可推廣價值。
(五)申報的課題經過遴選后,正式立項,課題研究周期為3個月。
課題完成后,申報人申請驗收,提交結題報告和相關成果材料,自治區教育廳組織相關專家對課題進行評審驗收,突出的成果認定為“優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