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院系:
為規范學院科研平臺管理,促進科研平臺建設,根據《河套學院科研平臺建設與管理辦法(修訂)》(河院發〔2021〕92號)的規定,學院決定啟動院級科研平臺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此次申報為院級科研平臺。院級科研平臺是指由學院統籌規劃建設的以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為主的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研究基地、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等科研機構。
二、申報原則
科研平臺建設堅持“統籌規劃、政策激勵、資源共享、注重實效”的原則。鼓勵支持各院系(部門)組建高水平、跨學科科研平臺;鼓勵支持與國內外高等院校、行業企業和研究院所等共建科研平臺。
三、申報條件與要求
1.研究方向明確。科研平臺原則上應具有3個以上相對集中且穩定的研究方向,在區域和學科領域內有一定的影響。學院鼓勵、支持申報交叉學科科研平臺。
2.科研隊伍結構合理。平臺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應為本領域高水平學術帶頭人,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的全職在崗人員。研究隊伍的職稱、學歷和年齡結構合理,成員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固定人員一般不少于5人,且同一人不得同時為兩個同級別、同類型科研平臺的成員。
3.具備較高的科研水平。平臺成員近3年主持1項部級(含)以上項目,或3項以上自治區級項目,或7項院級項目,或橫向科研項目到院經費不少于80萬元(人文社科類30萬元)。
4.設立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是科研平臺的學術指導機構,委員由院內外本領域著名學者組成,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院外學者不少于2人。學術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負責審議科研平臺的研究方向、重大學術活動、年度工作和開放課題等工作。
5.能夠滿足科學研究的保障條件。申請建設科研平臺的所屬院系(部門)應為該平臺提供辦公、實驗用房及其他物質條件的支持。
四、與國內外高等院校、行業企業和研究院所等共建科研平臺另需具備以下條件:
1.合作方有明確的科研經費投入計劃。
2.合作方在相關領域具備較高的水平和影響力。
五、申報院級科研平臺命名
申報的院級科研平臺,統一命名為“河套學院××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研究基地等)”;與企業共建的科研平臺原則上統一命名為“河套學院-企業全稱(或簡稱)××聯合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研究基地等)”。
六、申報流程
1.申請人需向所屬院系(部門)提交《河套學院設立科研平臺審批表》(簡稱《審批表》),一式三份。
2.院系(部門)按照要求進行初審。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受理;符合申報條件的,院系(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專家一般為3-5人,其中本校專家不得超過1/3。
七、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院系(部門)于2021年9月22日前將《審批表》、專家論證等相關材料報送至科技處,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 樊宇嵐 馬罕志
聯系電話: 7901048 8416903
電子郵箱: 605520178@qq.com
報送地址: 行政樓B322科技處產學研與平臺管理科
附件:《河套學院設立科研平臺審批表》(從科技處網頁“下載專區”下載)
河套學院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