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院系:
為規范和加強學院科研平臺管理,促進科研平臺良性發展,按照《河套學院科研平臺建設與管理辦法(修訂)》(河院發〔2021〕92號)要求,現對我院院級科研平臺開展評估工作,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范圍
本次評估的科研平臺為2018年學院批建的10個研究中心(附件1)。
二、評估相關要求
1.對科研平臺研究水平與成果、團隊建設與人才培養、管理及開放交流等情況開展評估。
2.評估報告中統計的項目、論文、專利、新品種、軟件著作權、獎勵、技術成果轉讓等成果必須是在評估期內由科研平臺固定人員和流動人員在評估周期內取得,并標注有研究中心名稱。評估材料中屬于國家科學技術涉密范圍的內容,應按照《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執行。
3.參加評估的科研平臺負責人填報《河套學院科研平臺評估報告》(附件2),并于6月25日前一式三份提交給所屬院系(部門)。科研平臺負責人和所屬院系(部門)應對評估材料中所列數據和成果進行嚴格審核。同一人不能同時作為兩個同級別、同類型平臺的固定人員,同一成果被多個平臺評估使用時應標注權重。
4.評估由科研平臺所屬院系(部門)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專家一般為3-5人,其中本校專家不得超過1/3。科研平臺所屬院系(部門)于6月30日前將評估專家名單報送至科技處。
5.評估采取會議評議方式,主要包括科研平臺負責人匯報、專家質詢和專家組評議等環節,評估專家根據《河套學院科研平臺評估指標》(附件3)進行打分和排序。必要時可結合現場考察。
6.評估實行回避和專家信用記錄制度。與科研平臺有直接利害關系者不能作為評估專家參加評估。
7.科研平臺所屬院系(部門)將評估情況及結果形成匯報材料,并將匯報材料和評估相關材料于7月15日前報送科技處,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
8.科技處對評審結果進行復審后,給予評估批復意見。
聯系人: 樊宇嵐 馬罕志
聯系電話: 7901048 8416903
郵箱: 605520178@qq.com
報送地址:行政樓B322科技處產學研與平臺管理科
附件:
1.《河套學院院級研究中心一覽表》
2.《河套學院科研平臺評估報告》
3.《河套學院科研平臺評估指標》
相關附件材料從科技處網頁“下載專區”下載。
河套學院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