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學院
2017年度決算相關說明
第一部分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河套學院是以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多科性本科院校。具有為國家和地區培養高素質的科研人才和應用型的專業人才的職能。
二、機構設置及單位構成情況
河套學院承擔國家和自治區各項科研項目;承擔本地區在職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和學歷教育培養;社會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中等職業教育。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設有12個教學單位和一所中等專業技術學校,2個教輔單位,17個管理機構,1個附屬機構。現有教職工1690人,其中:在職1131人,離退休人員559人。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10126人,專任教師550人,教授35人,副教授168人,碩士以上學歷教師277人,開設本科專業24個,專科專業21個,館藏紙質圖書74.33萬冊,電子圖書40.05萬種,教學儀器設備總值達7386萬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2017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017年,學院收入預算為28781.60萬元,全部為財政補助收入。2017年學院收入決算為42728.9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為27808.70萬元,其他收入為14920.27萬元。收入比預算增加13947.37萬元。增加原因:一是增加生均獎補資金、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國家獎助學金、中職基礎能力建設;二是新校區儀器設備購置、新校區房屋建設資金;三是復轉軍人培訓經費、科研專項、工資、其他收入增加等。
2017年學院支出預算為28781.60萬元,支出決算為42247.59萬元,比預算增加13465.99萬元;增加原因:一是國家獎助學金、新增人員工資、調資補發工資支出增加;二是新校區房屋建設、教學儀器設備購置資金;三是科研專項等其他支出增加。
二、關于2017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學院2017年度收入總計43434.8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計42728.97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705.89萬元;支出總計42247.59萬元,其中:結余分配9.91萬元轉入事業基金,年末結轉和結余1177.36萬元。與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369.62萬元,上升27.50%;支出增加9195.93萬元,上升27.82%。收入增加原因:一是增加生均獎補資金、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復轉軍人培訓經費等;二是新校區儀器設備購置、國家獎助學金、中職基礎能力建設、科研專項、工資、其他收入增加等。支出增加原因:一是新增人員工資、調資補發工資及新校區房屋建設;二是教學儀器設備購置等其他支出增加。
(二)關于2017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學院2017年度收入合計42728.9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7808.70萬元,占65.08%;其他收入14920.27萬元,占34.92%。
(三)關于2017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學院2017年度支出合計42247.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0.82萬元,占57.26%;項目支出18056.77萬元,占42.74%;
(四)關于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學院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8361.90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553.20萬元;支出總計27427.85萬元,其中:年末結轉和結余934.05萬元。與2016年度相比,收入減少5222.26萬元,下降15.55%;支出減少5295.42萬元,下降16.18%。財政撥款收入減少原因:基建撥款減少。財政撥款支出減少原因:由于收入減少、引起支出減少。
(五)關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河套學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6661.0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956.84萬元,占90%;項目支出2704.23萬元,占10%。
(六)關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學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3956.8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5477.9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5205.31萬元、津貼補貼2350.12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8.35萬元、績效工資2803.84萬元、離休費45.00萬元、退休費2726.75萬元、撫恤金54.75萬元、生活補助443.72萬元、醫療費1萬元、助學金121.42萬元、獎勵金9萬元、購房補貼120萬元、采暖補貼376.70萬元、其他對個人家庭補助支出1201.98萬元,較上年增加1216.04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員新增工資及調資增資、社會保險費增加;公用經費8478.9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47.73萬元、印刷費66.44萬元、咨詢費3.23萬元、手續費8.39萬元、水費82.53萬元、電費172.32萬元、郵電費36.53萬元、取暖費374.72萬元、差旅費185.22萬元、因公出國費用36.00萬元、維修費391.62萬元、租賃費58.75萬元、培訓費123.61萬元、公務接待費18.12萬元、專用材料費287.06萬元、勞務費839.30萬元、委托業務費5.21萬元、工會經費0.6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2.7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8.71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378.98萬元、辦公設備購置91.21萬元、專用設備購置4823.34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20.3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63.83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2.37萬元,較上年增加3647.06萬元,主要原因是:新校區購置儀器設備。
(七)關于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學院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為158.83萬元,支出決算為172.85萬元,完成預算的10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38.1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16.60萬元,完成預算的9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8.12萬元,完成預算的52%。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與預算差異情況的原因:預算把因公出國費做在了培訓費里。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學院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172.8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支出38.13萬元,占22.06%;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63.83萬元,占36.9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2.78萬元,占30.53%;公務接待費支出18.12萬元,占10.48%。具體情況如下: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38.13萬元。全年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累計12人次。主要用于12人赴英國阿伯丁大學進行語言教學理論與實踐培訓。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16.6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63.83萬元,用于購置1輛豐田斯柯達商務車支出,車均購置費63.83萬元,較上年增加63.83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購置車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2.78萬元,用于日常公務用車,車均運維費3.52萬元,較上年減少7.93萬元,主要原因是盡量合并外出辦理業務路線,減少派車數量及行駛次數,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5輛。
公務接待費支出18.12萬元。其中:國內公務接待費18.12萬元,接待95批次,共接待232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校企合作交流會;二是有學者來訪問;三是高校間工作對接。
三、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學院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478.90萬元,比2016年增加3647.10萬元,上升75.48%,主要原因是:新校區儀器設備購置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學院2017年度財政性資金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673.2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170.66萬元,比2016年增加2784.27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由2017-2018年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變化及學院具體所需要的采購形成;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431.95萬元,比2016年增加1260.11萬元,增長733%,主要原因是:由2017-2018年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變化及學院具體所需要的采購形成;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0.61萬元,比2016年減少229.03萬元,下降76.44%,主要原因是:由2017-2018年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變化及學院具體所需要的采購形成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學院共有車輛1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5輛,比2016年增加0輛,主要原因是:購置一臺公務用車、處置一臺公務用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市財政局批復預算后,學院財會人員全過程參加了市財政局在烏拉特前旗組織的績效目標設置培訓。為加強項目預算管理,科學、合理使用好資金,學院對部分項目進行績效目標設置。配合財政部門對每個項目的實施開展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自評。通過一年實踐性的工作和學習,使我們對預算績效管理的意義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對預算績效管理的方法也基本能夠掌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不斷學習,把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科學合理的運用的學院的財務管理工作中。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鳳娥 聯系電話:0478-84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