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黨委以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意見》為抓手,帶頭落實黨建主體責任,健全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調整充實學院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落實自治區黨委1+3制度體系,落實《中共河套學院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從嚴治黨八項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院黨的建設工作意見》、《河套學院關于深化五級示范抓引領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安排意見》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河套學院黨總支書記抓黨建第一責任人實施辦法》,修訂完善了《河套學院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制定了《河套學院黨總支中心組學習制度》。按照自治區《關于實行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從嚴治黨責任考責問責的暫行規定》,細化實化學院明責知責、履職盡責、考責問責機制,形成了考責問責倒逼機制。領導班子黨委委員分別帶頭深入各黨總支檢查黨建工作,參加總支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和支部民主評議黨員。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4次專題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通過壓實各級黨組織的黨建責任,“重業務、輕黨建”的傾向得到了進一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