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環節部分崗位出現缺額,現依次遞補如下:
一、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準考證號 |
報考崗位 |
1 |
郭美利 |
3115021102229 |
機電工程專任教師崗(普通崗位) |
2 |
張子龍 |
3115021002308 |
機電工程專任教師崗(普通崗位) |
3 |
蔡旭陽 |
3115011101821 |
機電工程專任教師崗(普通崗位) |
4 |
沈紅梅 |
3115030103901 |
數學專任教師崗(高校畢業生崗位) |
5 |
賈鵬 |
3115280305207 |
應用化學專任教師崗(高校畢業生崗位) |
6 |
胡旭穎 |
3115231307912 |
應用化學專任教師崗(高校畢業生崗位) |
7 |
黃亞楠 |
1115013900426 |
專職輔導員管理崗2(高校畢業生崗位) |
8 |
張英杰 |
1115013001920 |
專職輔導員管理崗2(高校畢業生崗位) |
9 |
鄔婧 |
1115280701415 |
專職輔導員管理崗1(普通崗位) |
10 |
趙慧 |
1115280107912 |
專職輔導員管理崗1(普通崗位) |
11 |
肖雪 |
311501120041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崗(高校畢業生崗位) |
二、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將在河套學院官網(網址:http://hnalizs.com/index.htm)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有關要求及攜帶材料
1.《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
2.《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
3.有效期內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1)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2)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資格復審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招聘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工作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累計計算。
6.應聘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7.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
8.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特別說明: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將材料按上述順序,區分原件和復印件整理成兩類,復印件由審核人員留存。
河套學院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