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河套學院校內機動車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部門、各系部:
為了規范新校區車輛出入、行駛、停放等問題,維護好校園交通安全秩序,學院制定了河套學院校內機動車管理辦法,現下發給你們,請各部門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并督促本部門人員執行本辦法。
各部門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員統計本部門教職工、學生車輛信息,學生車輛及其它非本校教職工車輛在備注欄內說明,于11月12日前報送到保衛處(四號教學樓103),電子版發送至675484870@qq.com,保衛處整理入檔后錄入新校區門禁系統。
附件一、河套學院校內機動車管理辦法
附件二、河套學院教職工車輛登記表
河套學院校內機動車管理辦法
為了創建平安校園,營造安全、和諧的育人環境,減少校園交通安全隱患,進一步規范校園內車輛的出入、行駛、停放,根據我院內部道路實際情況,特擬定本管理辦法。(適用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行駛的車輛)
一、 校園內機動車輛的進出及行駛
1、學院北大門實行單向行駛,西側門進、東側門出,嚴禁逆行。機動車輛進入校門時由車牌識別系統自動識別,起桿后低速通過,一車一桿、嚴禁闖桿。
2、車輛進入校園內,禁止鳴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禁止超車。校園內部道路的一環禁止車輛駛入,二環、三環按照交通標線行駛。車輛行駛時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應主動避讓,減速慢行,嚴禁與學生爭道,通過路口和人行橫道時,應注意觀察路況,禮讓行人。
3、無牌無證及營運車輛車輛嚴禁進入校園。特殊情況(接送病人、運送重物等)需主動說明情況,經門衛執勤人員登記并報告保衛處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區。
4、在校內舉辦較大規模的會議、活動等,涉及外來車輛較多的由主辦單位提前與保衛處聯系,以便共同協商車輛行駛路線和停車地點,必要時保衛處可組織人員協助指揮交通、管理車輛。
5、執行公務的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特種車輛進入校門時,門衛應問清情況,指引道路,并及時報告保衛處。
6、機動車輛出校門,必須配合門衛檢查,凡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憑部門證明,經門衛查驗、登記后放行。
7、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嚴禁超載。
8、學院內部車輛由保衛處建立統一管理檔案。凡新增車輛和變更車輛號碼必須由所在部門出具證明報送保衛處,保衛處登記入檔后錄入門禁系統。
二、 車輛停放
1、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在校內停車場或指定停放地點,嚴禁在禁停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
2、因辦理公務需進入校園的車輛按門衛指定路線緩慢行駛,停放在指定位置。
3、愛護停車場內所有設施、裝置及其它車輛,導致損壞的由肇事車主承擔賠償責任。
4、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車門窗以確保安全。
5、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停放,須經保衛處批準。
三、 管理辦法
1、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造成學院或個人財產損失的,照價賠償。違反交通法規導致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理。
2、對無牌無證,或擅自進入校園以及在禁止通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車輛,除批評教育外,對其立即驅離出校。
3、對不按交通標線行駛、亂停亂放的車輛,初次違規予以批評教育,并在車前玻璃張貼違章告示通知單,同時記錄在案。對教育不改,
拒不服從管理者(包括本校教職工),保衛處將違規情況通報所在部門并在校內媒體上進行曝光。
4、對外單位車輛長時間占用校園停車位或車輛在校園內過夜,在車前玻璃張貼違章告示通知單并鎖車予以處罰。
本管理辦法搬遷至新校區起執行,解釋權歸保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