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教育部黨組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黨建工作標準》。《標準》共設置了組織領導、教育培養、發展黨員、黨員管理、作用發揮和條件保障6個一級指標,涵蓋了黨建工作的主要方面。每個一級指標下設2—5個二級指標,共20個二級指標。
學校黨委對本校學生黨建工作負主體責任,學校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學校黨委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是直接責任人。
學校黨委每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學生黨建工作,院(系)黨組織每學期至少研究一次學生黨建工作,學生黨建工作有規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
落實專職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和黨務工作人員不低于全校師生人數的1%的要求,確保學生黨建工作力量配置,每個院(系)至少配備1-2名專職組織員,按師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設置專職輔導員崗位。
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院(系)黨組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作一次培養狀況分析。
堅持入黨自愿原則和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把綜合素質作為發展學生黨員的重要考察內容。
上一條:藝術系黨總支組織全體黨員學習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文件精神 下一條:【微黨課】一圖讀懂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
【關閉】
河套學院藝術系?版權所有 蒙ICP備13003451 地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云中大街河套學院 郵編:0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