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了幫助部分家庭經濟困難、不能全額繳納學費的在校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按照《河套學院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管理辦法(修訂)》(河院發[2017]176號)精神,學院擬為部分特困學生減免2021年學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預報名額
院系 |
名額 |
院系 |
名額 |
院系 |
名額 |
蒙古語言文學系 |
1 |
土木工程系 |
1 |
機電工程系 |
1 |
漢語言文學系系 |
1 |
經濟管理系 |
1 |
農學系 |
1 |
外國語言文學語系 |
1 |
醫學系 |
1 |
藝術系 |
1 |
數學與計算機系 |
1 |
體育系 |
1 |
生態與資源工程系 |
1 |
二、申請減免學費條件
(一)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可申請減免學費:
1.具有我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籍學生,且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等級者;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3.孤兒、殘疾學生;
4.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
5.來自邊遠、少數民族地區的貧困學生;父母殘疾、無勞動能力,家庭經濟主要來源為救濟金者;
6.因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其他符合政策性減免學費的學生。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學院將取消學生繼續申請學費減免的資格,學生須補交當學年所減免的學費:
1.學習不努力,當學年出現兩門(含)以上課程考試不及格;
2.因違規違紀受到學校警告(含)以上處分;
3.在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
4.平時吸煙、酗酒情況嚴重或生活奢侈、鋪張浪費。
三、其他
1.所減免的學費僅限于學校統一收取的學費。減免額度根據申請者的家庭經濟情況及已受資助的情況分為全免、半免兩個等級。
2.經院系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推薦學生需填寫《河套學院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申請審批表》。各院系于5月25日下午6:00前將《河套學院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申請審批表》(加蓋院系公章)交資助中心。
3.學工處資助管理中心通過個別走訪、談話等形式了解學生詳細情況,報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最終受助學生。
學生工作處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