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院學字[2019]43號
關于校園心理文化精品項目立項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關于開展校園心理文化精品項目創(chuàng)建活動的通知》(學字[2019]15號)文件精神,根據(jù)各系部校園心理文化精品活動創(chuàng)建申報情況,經(jīng)學生處初審,專家評審、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確定4個項目批準立項(見附件1)。
各獲批項目承擔部門要認真組織好項目的實施工作,通知項目負責人撰寫《河套學院校園心理文化精品項目計劃任務書》(附件2)(以下簡稱《計劃任務書》)和《項目經(jīng)費預算表》(附件3)。項目經(jīng)費按進度下?lián)埽局椖拷?jīng)費科學、合理、合規(guī)、合法、有效使用的原則,各項目承擔部門可根
據(jù)項目需求決定下?lián)茼椖颗涮捉?jīng)費。項目承擔部門于2019年9月10日前將審核合格后的《計劃任務書》和《項目經(jīng)費預算表》一式三份及電子版報送學生處心理咨詢中心(行政樓B1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校園心理文化精品項目立項名單
附件2:河套學院校園心理文化精品項目計劃任務書
附件3:項目經(jīng)費預算表
學生處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