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系部: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018、2019年“兩會”期間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對內蒙古的生態文明建設的指示精神以及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聯合下發的《烏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我院決定由河套學院科技處會同巴彥淖爾生態治理與綠色發展院士專家工作站圍繞“沙漠綜合治理工程、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與植被修復工程、河湖連通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農田面源及城鎮點源污染治理工程、烏梁素海湖體水環境保護與修復工程、生態環境物聯網建設與管理”7類重點項目38個子項目進行支撐性科研項目招標,具體招標事宜如下:
一、項目類別、資助額度和申報數量
(一)項目類別
1.校內自選項目:圍繞7類重點項目38個子項目,各研究團隊進行申報,題目自擬。選題方向可為涉及生態文明的哲學社會科學類、管理類、涉及生態保護、環境治理與綠色發展的自然科學類研究項目。
2.產學研合作示范項目:申報團隊根據烏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項目實施方的技術需求,與企業或科研院所合作進行選題研究。
(二)資助額度
1.校內自選項目:每項不超20萬元,10萬元以上的項目需進行現場答辯論證。
2.產學研合作示范項目:每項不超50萬元,需進行現場答辯論證。
(三)申報數量
申報數量不限。
二、申報條件
項目申請者應為我校在崗在編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以上學位。申請者不受其他在研項目限制,符合條件者均可申報。申請團隊需至少帶2名本科生參與課題研究。
三、項目評審和管理
(一)項目評審
主體評審過程參照河套學院院級課題評審程序進行。申報者撰寫項目申報書,提交河套學院科技處會同院士工作站進行初審;由河套學院科技處會同院士工作站組織傅伯杰院士團隊專家和其他校內外專家進行項目評審,就課題的立題意義、社會推廣的預期效果、技術路線的可行性、課題組成員及經費預算等進行論證,提出評審意見,并匯總審批。
(一)項目管理
(1)審批立項后的項目按照河套學院科研項目相關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有未盡事宜以上級相關管理辦法為準。
(2)項目執行期2年,必須于2020年12月結題,不準延期。項目立項后,實行課題項目組長(主持人)負責制,全面負責課題的進度、經費、人員調配、物資領取等項工作,按課題進度完成各項任務并接受河套學院科技處和院士工作站辦公室的檢查考核。
(3)項目成果形式以論文、專著、研究報告、技術方案等,項目成果須注明“烏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支持計劃項目”,工作單位注明“河套學院巴彥淖爾市生態治理與綠色發展院士專家工作站”,項目組需提供《項目結題報告》。由于人為因素造成項目無法結題的,原渠道追回全部項目經費;由于不可控力造成的項目無法結題,原渠道追回剩余項目經費。
(4)對于產學研合作示范項目,項目負責人要與合作研究方在簽訂《河套學院院士工作站項目研究協議》之前簽訂研究協議(或合同)。本計劃項目不進行資金外撥,項目申請人和合作方應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統一編制預算。
(5)項目負責人在編報預算時,不允許購買筆記本電腦,原則上不用于儀器設備的購置,如確實需要購置,單價超2萬元(含)以上的需要附詳細明細。
四、申報流程
1.所有申報項目團隊的研究人員都須填寫《河套學院院士工作站項目研究協議》(附件1)、《河套學院院士工作站研究人員入站申請表》(附件2),并按照院士工作站相關管理執行;
2.報送項目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材料包括《烏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支持計劃項目申報書》(附件3)一式5份、《項目匯總表》(附件4)一式1份由各申報部門統一匯總報送至科技處,同時發送電子版。申報截止日期為2019年8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套學院院士工作站項目研究協議》
附件2:《河套學院院士工作站研究人員入站申請表》
附件3:《烏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支持計劃項目申報書》
附件4:《項目匯總表》
相關通知和表格到河套學院網站http://www.hetaodaxue.com/“學術動態”欄下載。
聯系人: 尹嘉敏 馬罕志
聯系電話:841782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河套學院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