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并立足“中國之制”進行“中國之治”,取得了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的奇跡。在此過程中,中國共產黨積累了推動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健全和完善的豐富歷史經驗,探索形成了“理論先導—機制運行—治理推進”的國家制度構建和發展路徑。
首先,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政治學說中國化,為國家制度建設提供理論指導和思想保障。
理論與實踐的辯證關系原理揭示了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建設的一個重要規律:制度建設的成就離不開馬克思主義政治學說的指引,后者所包含的階級學說、國家學說、無產階級政黨學說等構成了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建構的理論基礎。同時,馬克思主義政治學說只有在不斷解決制度建設面臨的問題中才能煥發生機、蓬勃發展。盡管經典作家預言了社會主義國家的光明前途,但對于如何建構、建設和發展社會主義國家制度,特別是對東方落后國家如何跨越“卡夫丁峽谷”及此后的制度安排并未給出詳細規劃。這些問題需要與特定國家的國情相結合才能予以有效回答,由此就在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建設中提出了馬克思主義政治學說中國化的重要課題。
面對這一任務,中國共產黨以理論聯系實際,把無產階級革命理論、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工人階級政黨理論、國家結構理論、國家職能理論等與不同歷史階段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探索國家制度建構、建設與改進的有效形式。
在革命時期,以毛澤東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創立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明確了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是革命同盟軍,革命對象是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以及“對于民族資產階級采取慎重的政策”。通過分析中國各階級基本情況、立場和關系,黨以統一戰線制度重塑階級關系,將階級之間“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轉變為中共領導下長期合作關系”,從而為“建立一個以全國絕大多數人民為基礎而在工人階級領導之下的統一戰線的民主聯盟的國家制度”作了理論和經驗上的準備。
新中國成立后,在徹底打碎舊國家機器的基礎上,中國共產黨圍繞社會主義建設主題,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歷史意義的理論成果,推動構建了社會主義國家制度體系。具體包括:以人民民主專政作為無產階級專政的中國形態,科學闡明國體與政體的關系,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政權組織形式。依據民主集中制原則,明確國家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關系,最大程度地維護人民當家作主地位,發揮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進一步豐富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和民主理論,確立了民主黨派的參政黨地位,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成為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把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中國特殊的民族關系相結合,繼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保障了民族團結與國家統一。理論創新推動下的制度建構,建立起了良好的經濟社會新秩序。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共產黨在理論上發展對社會主義的科學認識,把社會主義的本質概括為: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立足于此,提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國家職能理論,完善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理論,國家制度的民主化、法治化顯著增強。以鄧小平發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為標志,中國共產黨創立了政治體制改革理論,改革了黨的領導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提升了制度的活力和規范性。
其次,堅守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底色,以機制創新運行制度、進而推動制度走向成熟。
從政治學的視角論,國家制度根本地取決于一國階級階層關系、所有制關系和力量對比關系,是反映一國國家性質、歷史傳統、經濟發展水平和結構的整體性框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區別于其他國家制度的特殊性和優越性即在于其立足于黨的領導地位、公有制為主體的所有制結構以及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一般而言,國家制度一經建構完成就長期穩定,但制度的運行環境卻處于時變之中,加之市場經濟環境下還面臨社會轉型的問題,就使得二者間的張力很可能制約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優越性的發揮。對此,中國共產黨以機制建構,即實際運行制度目標和原則的機構、法規、政策等的健全和完善,作為解決制度長期穩定性與動態運行性之間矛盾的有效方式。
這種基于國家制度框架的內生性創新路徑使中國共產黨的制度供給能力較之其他政黨更加突出,也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備鮮明的實踐性和適應性。長期以來,中國共產黨不斷探索工作報告、輿論宣傳、干部發展、調研咨詢、集體決策等黨的領導機制,健全代表選舉、差額投票、協商溝通、監督監察、信息公開等民主運行機制,完善資源配置、財政稅收、價格調控、公平競爭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機制,確保國家制度原則“落地生根”。考慮到不平衡、不充分發展情形,地方性、部門性的制度運行機制也表現出原則性基礎上的多樣化,并在此基礎上探索向制度建構轉化的可能。其中,典型如基層民眾創舉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基層群眾自治等經濟政治活動形式被寫入憲法,上升成為國家基本的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反過來又帶動了選舉、決策、管理、監督、協商等機制進一步完善。
在對外部經驗的吸收借鑒上,中國共產黨同樣注重區分制度穩定性與機制動態性的差別。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一方面廣泛學習引進國外先進的信息公開、社會監督、民意征集機制,助推國家制度不斷完善。另一方面,這種“學習”絕非簡單的“拿來主義”,而是強調“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更為重要的是,對外借鑒僅限于機制層面,國家制度上則始終堅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規定性不動搖,“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
最后,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體現國家制度及其執行力,依據治理效能優化國家制度。
由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的全面深化改革進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革命,創造性地把“健全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深化改革總目標。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條推進國家制度不斷成熟和優化的路徑。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在完成前半程建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基礎上,后半程的主要歷史任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項工程“必須是全面的系統的改革和改進,是各領域改革和改進的聯動和集成,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上形成總體效應,取得總體效果”。
在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進程中,中國共產黨推動政治和行政體制改革,理順中央與地方關系,優化政府工作機制,改革人事制度,建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推進財稅體制、金融體制、科技體制等進一步完善,不斷擴大改革開放格局。加強社會體制改革,在教育、醫療、社保、養老等方面構筑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健全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鞏固國家治理的思想基礎。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由此全方位地推動社會主義國家制度不斷發展。
從治理的角度論,中國國家制度的架構及其蘊含的黨的領導核心地位、“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等在性質上迥異于西方。因此,把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定位為國家制度及其執行力的集中體現,實現了對當前流行的西方治理理論消解政府、忽視權威的“社會中心主義”論調的批判和超越,也開辟了治理研究和實踐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