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革命紀念館陳列著一本1949年5月華東軍區司令部印制的《入城紀律》。這本小冊子長9.5厘米、寬13.2厘米,見證了人民解放軍解放上海時,嚴守紀律、不入民宅的重要史實。
1949年5月27日,經過16晝夜的激烈戰斗,人民解放軍解放上海。28日清晨,槍聲剛剛停息,天上下著綿綿細雨。上海市民一推開窗戶,就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濕漉漉的馬路邊,躺滿了身穿黃布軍裝的解放軍戰士。原來,為了不打擾市民,解放軍戰士選擇露宿街頭,席地而臥。這一震撼人心的畫面被拍了下來,在當時的國內乃至世界范圍引起巨大轟動,充分反映了人民解放軍是一支紀律嚴明的隊伍。
解放上海前,1949年2月,第三野戰軍南下到達徐州賈汪時,司令員兼政治委員陳毅就找時任司令部城市政策組組長曹漫之談話,交代他一項重要任務——起草第三野戰軍《入城守則和紀律》。陳毅說:自古以來,軍隊進入城內,住進民房,干好事的不多。我們即將進入南京、上海、杭州等大城市,那里的老百姓受國民黨反動宣傳的影響,對人民軍隊不太了解,我們進城后一定要嚴守紀律,給他們一個好的“見面禮”。因為老百姓接觸我們,首先注意的是軍隊紀律,所以入城紀律是執行入城政策的前奏,入城紀律搞不好,以后影響很難挽回。
之后,陳毅又找到曹漫之說:“我記得古代史書上曾有過軍隊‘不入民宅’的記載,你去找些歷史書查一查,可以作為我們的參考。”曹漫之每到一處,就去地方圖書館查看古書。誰知,查來查去都沒有“不入民宅”這句話。陳老總笑著說:“你真是個書呆子,書上沒有的,我們就不能寫嗎?反正軍隊進城后,在沒有找到營房之前一律睡馬路,這一條一定要寫上。否則,那么多人一下子涌進老百姓家里,肯定要出問題,弄不好會天下大亂。”
4月1日,華東野戰軍以司令員兼政治委員陳毅、副司令員兼第二副政治委員粟裕、第一副政治委員譚震林、政治部主任唐亮、副主任鐘期光聯名發布“命令”的形式,頒發了《入城三大公約和十項守則》。要求各級軍政機關須據該公約、守則深入教育所屬部隊;務使人人了解,個個熟記;各級軍政干部以身作則,督率全體切實遵行。同日,華東局在其經過中共中央批準發布的《關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中,又規定了一切部隊干部和接收人員必須遵守的十項守則。為了進一步細化與宣傳相關紀律,5月,華東軍區司令部編印了《入城紀律》小冊子,強調“一切入城的機關及部隊必須遵照軍管會所指定的房屋居住”。
對此,有的干部提出疑問:過去歷次打仗都是睡在老百姓家里,為什么進了上海就非要睡馬路?軍指揮所也不許進民房?遇上大雨怎么辦?戰士生病,進去要點水喝也不行?陳老總斬釘截鐵地說:“不行,說不入民宅,天王老子也不行!這是我們人民解放軍送給上海人民的‘見面禮’!”毛澤東對此極為贊賞,在電文中用8個字批示:“很好,很好,很好,很好。”
為了確保入城紀律和守則深入人心,第三野戰軍將入城守則和紀律編成了朗朗上口的快板詩:“解放大軍下江南,要進上海和南京。大小城市幾百座,都要解放歸人民。接管建設新城市,政策紀律最要緊。入城守則共八條,一條一條記在心……若要進城來宿營,要經軍管會批準,房子不能隨便住,宿營必須聽指定。”不入民宅成為解放軍解放上海時最基本的一條紀律,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一些紀律要求。
為把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降到最低,把大上海完整地交給人民,華東野戰軍要求部隊僅使用輕武器作戰,一律禁止使用火炮和炸藥。在實際作戰中,解放軍戰士堅決執行上級命令,主要使用步兵輕武器,以短兵相接的方式消滅敵人。戰斗過程異常艱苦,部隊付出了巨大犧牲。后來,有目睹當年戰斗的上海老百姓回憶道:“解放軍戰士一批一批倒下,又一批一批往前沖,蘇州河水都被染成了紅色。”大軍勝利進城后,繼續嚴格執行入城守則。為不影響市場供應和金融秩序,解放軍一律不允許在市區購買東西,甚至部隊吃的飯菜都是從幾十里外的郊區做好,再送到市區。紀律嚴明、穿著樸素的解放軍官兵和軍紀渙散、貪腐盛行的國民黨軍隊形成了強烈而鮮明的對比。
在國共戰略決戰的關鍵時刻,在人民政權勝利曙光就要來臨、中華民族命運轉折的緊要關頭,嚴明的紀律對樹立人民解放軍的光輝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對于提高各級黨組織和人民軍隊的戰斗力并且最終取得解放戰爭的最后勝利,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毛澤東曾對紀律是革命勝利的保證作出了精辟概括:“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
解放戰爭時期,人民解放軍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不吃老鄉一個蘋果等無數嚴守群眾紀律的事例,讓人民群眾看到了黨領導下的人民軍隊與舊軍隊的迥然不同,也獲得了老百姓“最后一碗米送去做軍糧,最后一尺布送去做軍裝,最后一件老棉襖蓋在擔架上,最后一個親骨肉送去上戰場”這樣的支持與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