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明,江西省上栗縣人,1954年出生,曾參加過南疆自衛反擊戰,立三等功1次;1980年5月至1986年5月任寧都縣人武部參謀,立三等功1次。此后,歷任上栗區人武部長、安源區政法委書記等職,2003年1月任上栗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楊光明軍人出身,應該最清楚紀律的重要性,然而,他知紀違紀,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縣人大代表選舉中違反規定,視人大代表資格為“搖錢樹”;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賄賂、違規投資獲利。
楊光明,這位榮立過戰功的功臣,戰爭時期沒有倒在槍林彈雨下,和平時期卻倒在了“糖衣炮彈”下。他的腐化墮落令人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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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光明在法庭受審。 萍紀 攝
“小蛀蟲”引出“大碩鼠”
在江西萍鄉,近幾年對楊光明的各類信訪舉報一直不斷,但每次都因無法查實不了了之。出于對干部的關心和愛護,萍鄉市紀委領導多次對楊光明進行談話提醒,但收效甚微。
真正讓辦案人員“鎖定”楊光明,是一次查辦案件的意外收獲。
2011年12月,萍鄉市紀委查處了上栗縣某鎮一名黨委書記的違紀問題。在調查過程中,該鎮黨委書記陸續交代出楊光明的一些違紀問題。在這只“小蛀蟲”的背后,是不是藏著楊光明這只“大碩鼠”?辦案人員在心里畫了個大大的問號,決定繼續追查下去。
然而,對楊光明的調查卻并不順利。直到2013年6月,楊光明的侄子楊林在招投標中“無往不利”,才讓楊光明露出了“狐貍尾巴”。
這一年,萍鄉市在小農水利項目專項檢查中,發現了一個反常現象:上栗縣鑫勝預制廠——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廠竟然承攬了上栗縣2009年至2012年所有小農水利項目的U型槽業務,工程總量多達2000余萬元。事出反常必有妖。經過辦案人員深入調查,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楊林,表面是上栗縣鑫勝預制廠廠長,實際上卻是一名從未經過商的廚師。此外,楊林還有一個重要的身份——他是楊光明的侄子,兩人感情頗深!而經過不懈努力,辦案人員發現,鑫勝預制廠每年的利潤都有一半進入了楊光明的腰包。
楊林與楊光明非同尋常的關系,楊林工廠非同尋常的中標能力,工廠利潤非同尋常的去向……終于,串起來的利益鏈條將躲在暗處的楊光明“拉”了出來。
楊光明,這位潛藏已久的“大碩鼠”,其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相關問題終于無所遁形。
嚴重破壞選舉制度,視人大代表資格為“搖錢樹”
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著閻王吃小鬼。”這句話在楊光明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經辦案人員查實,楊光明自擔任上栗縣人大常委會主任以來,嚴重破壞選舉制度,把縣人大代表選舉“經營”得風生水起,大發選舉財。
每到換屆選舉時,一些財大氣粗的老板都對人大代表資格“垂涎三尺”。楊光明抓住了這一點,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選舉中大搞權錢交易。
首先,楊光明先拋出“誘餌”,他放出風聲——縣人大準備廣泛吸收黨外人士、個體老板。
聽到風聲的老板們,馬上明白了要害所在。一時間,各色人等紛紛向楊光明奉上紅包,少則五千元、一萬元,多則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楊光明一一笑納,并許下承諾。其后不久,送上錢的老板們果然“順利”當選縣人大代表。
只是,這些老板們并不知道,當選只是個開始。楊光明并不滿足他們這點“回饋”,緊接著又祭出新招:或者暗示要“入股”他們的企業,與其合伙經商;或者以借款給老板的名義獲取高額利息,坐享巨額收益。
楊光明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把人大代表選舉當成了“搖錢樹”,對外明碼標價,唯錢選人。在上栗,一個時期,不管是什么人,只要出得起錢,都能當上人大代表,影響十分惡劣。
楊光明沉迷于此,絲毫不覺得有什么不妥。橫行鄉里的柳某因為有錢,公開與楊光明稱兄道弟,并在楊光明的運作下“脫穎而出”,順利地當選縣人大常委會委員。楊光明也得到了豐厚的回報,短短幾年,他在柳某的煤礦以投資入股或借款獲息等形式獲利80余萬元。
利欲熏心,嚴重違反廉潔紀律
楊光明底線失守,利用一切機會“發家致富”,除了在人大代表選舉中獲利頗豐,他還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到處“撒網”。
2003年1月,楊光明剛剛從安源區調任至上栗縣任人大常委會主任。他在本職工作之余,還“積極”招商引資,為上栗縣的經濟發展“發光、發熱”——凡他經手引進的項目都要雁過拔毛,分上一杯羹,才肯罷手。
2003年,上栗縣人大引進了一個民辦中學——上栗二中(后轉為公立中學)的投資項目,項目甫一啟動,就被楊光明和妻子盯上了。楊光明看好其中的利潤回報,便安排妻子和他人合伙承辦上栗二中。學校運營沒多久,楊光明找來一名投資人,權衡輕重后,將學校的股份全部轉讓給這個投資商。這么一倒騰,楊光明輕而易舉地獲得了翻倍的回報。
嘗到甜頭后,楊光明更是一發不可收拾。2004年,他引進上栗縣人大培訓中心項目,由開發商劉某承攬,楊光明垂涎于該項目的巨大收益,多次向劉某暗示要入股。礙于楊光明手中的權力,劉某提出向楊光明“借”20萬元,并許下三年翻番的承諾。2006年,劉某經營遇阻,楊光明眼見著自己“借”出去的錢有可能打水漂,心急如焚,趕緊讓妻子上門討債。劉某無奈,只好用一套公寓房抵消了“債務”。不久,劉某的資金盤活,楊光明又連本帶利從劉某處索要了30萬元。
在楊光明的斂財過程中,楊林成為了他的“馬前卒”。早在2006年楊林開辦餐館時,就主動提出讓楊光明無償持有餐館三分之一的股份,楊光明坦然受之,并利用其職務便利,幫楊林招攬生意。兩人經過3年“愉快合作”后,楊林得到了楊光明的充分信賴。這才有了兩人成立鑫勝預制廠,謀取小農水利項目的U型槽業務的丑行。
辦案人員介紹,楊光明利欲熏心,視紀律如無物,為了斂財無孔不入,他涉足煤礦、土地、房地產、加油站、工程建筑、小額貸款等行業領域,直接或間接的投資項目多達20余個!(李理 彭德運)
執紀者說
楊光明最終倒在了他千方百計聚斂的財富面前,到頭來不過當了個“財物保管員”。他違紀所得的財富,沒有變成他計劃中的退休“養老金”、生活“保險金”,反而成為送他入獄的鐵證。他的腐化墮落,教訓深刻。
——慎權。楊光明接受調查后,曾向辦案人員吐露心聲:“過去幾十年是為別人活的,后來就覺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現在到了該為自己活一把的時候了。”楊光明在上栗縣擔任領導干部十多年,經歷了五位縣委書記和縣長,自恃年紀大、資歷老,而且工作中各方面的支持多、監督少,對權力這把“雙刃劍”早就失去警惕,為一己私利,居然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把人大代表選舉當成了“搖錢樹”,對外明碼標價,唯錢選人,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慎微。分析楊光明的蛻變過程我們不難發現,他的腐化墮落是從不注意小事小節開始的。楊光明在懺悔時談到,早期對大額財物很警惕,但對于小額禮金、禮品,一直當作正常的“人情往來”,沒有過多抵制。他就像溫水里的青蛙,底線淪喪還不自知。千里之堤,潰于蟻穴。楊光明的落馬,再次表明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極端重要性,黨員干部當慎始慎微,警醒起來。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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