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臺上給同事都是正面形象,忠于職守、不謀私利,秉公用權;然而私下卻是個利用權力謀取私利的貪官,給警隊抹了黑,對不起黨,對不起組織,也對不起戰友。”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剛的懺悔,字里行間透著悔恨,但顯然已經太遲。
去年10月,楊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省紀委監委指定曲靖市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曲靖市紀委監委異地審查調查,楊剛在擔任隴川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德宏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與涉黑涉惡人員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機關執法活動,為涉黑涉惡人員說情打招呼,充當“保護傘”;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私分公款及套取的國家項目建設資金;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今年3月,楊剛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思想蛻變——
沒守住“第一次”,貪欲的潘多拉魔盒被打開
楊剛出生在普通的農民家庭,從小就立志要好好讀書,走出大山,跳出農門,干一番事業,改變命運。
“在刑偵隊的12年里,我通過自己的努力,偵破了不少的大案、要案,為摯愛的公安事業流汗、流血。”楊剛十分懷念當年作為一名基層公安干警通過努力工作獲得的成就感。
2007年8月,楊剛調任隴川縣公安局局長,組織寄予了厚望。也是在隴川縣任職期間,成了他人生的分水嶺。楊剛感受到了權力帶來的巨大誘惑,感覺“走上了權力巔峰,獲得了巨大滿足”。面對不法商人“圍獵”,他的思想開始蛻變。
對第一次收錢收禮,楊剛印象深刻:2008年年底的一天,緬甸籍人員李某光經人介紹認識了他,李某光送給他10萬元現金和香煙4條。楊剛在懺悔書中寫道:“他們走后,我思想斗爭十分激烈,整晚都沒有睡著。自己也想過把錢退還,或上交組織,但又抱有僥幸心理,心想反正別人不知道,對方也沒有提出請求,只是想來拉拉關系而已?!?/p>
貪欲的潘多拉魔盒一旦開啟,便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楊剛的心里也從忐忑不安逐漸到習以為常。
2011年,蔣某找楊剛幫忙,希望能中標隴川縣公安局新建拘留所項目,送給楊剛15萬元;2012年,楊某為得到楊剛在隴川縣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項目建設工程款撥付中的幫助,送給楊剛20萬元;2016年,李某光公司中標德宏州看守所新建民警辦公用房項目后,給楊剛送去60萬元以表感謝……
除此之外,他還把貪婪之手伸向公款,伙同他人,私分公款和套取的國家項目建設資金,共計160萬元。
執法犯法——
為涉黑涉惡人員“站臺”“了難”
權為民所賦,當為民所用。而楊剛卻利用職務便利,在公安機關查處賭博、引誘賣淫、木材走私等案件中,為多名涉黑涉惡人員“站臺”“了難”,謀取利益,走上了一條“護黑”“護私”的不歸路。
楊剛的“護黑”“護私”之路要從2008年說起。在緬甸邁扎央開設賭場的王某,為求得時任隴川縣公安局局長楊剛的保護和幫助,放松查緝非法出境賭博人員力度,3次托人送給楊剛40萬元。楊剛承認,收錢后,明知境內不少人員前往境外邁扎央賭博,但他們的查緝力度明顯減弱。
身為公安局長,楊剛非但沒有打擊犯罪,反而在“護黑”“護私”路上越走越遠。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楊剛利用德宏州公安局副局長職務便利,在德宏州公安局查辦2015年“7·9”網絡賭博案、2016年“3·7”賭博案和涉黑涉惡非法持有槍支案過程中,為涉案人員王某在案件處理和看守所羈押上提供幫助,先后收受王某及其妻子送來的50萬元。在楊剛“關照”下,王某僥幸逃過了法律制裁。
與王某類似的還有平日與楊剛稱兄道弟、勾肩搭背的李某福。一次,李某福因涉嫌網絡賭球和開設賭場被羈押在德宏州看守所,楊剛打電話給看守所負責人說:“我有個小兄弟關押在你們那里,你們要多照顧多關心。”有了“大哥”的“照顧”,沒幾天,李某福就被釋放了。講義氣的“大哥”還積極協調,幫助李某福解凍銀行賬戶。事后,楊剛坦然收受李某福感謝費30萬元。
“表面上稱兄道弟,實質上是沆瀣一氣,只為權錢交易、各取所需。”審查調查人員說,在利益的驅使下,被人稱為“護黑局長”的楊剛在違紀違法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遠。
2013年至2018年,鄭某為尋求楊剛對其嫖娼案、涉嫌非法勞務輸出和木材走私案給予“照顧”,先后送給楊剛173萬元;趙某為尋求楊剛在其走私白糖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后送給楊剛120萬元……
楊剛大肆揮舞著手中的權力,破規逾矩、違紀違法、執法犯法,為涉黑涉惡人員“站臺”“了難”,以此換取巨額利益,上演了一幕幕踐踏紀律、法律的鬧劇。
當“兩面人”——
一面向組織作保證;一面不收斂不收手、繼續受賄,對抗組織審查
據介紹,2017年9月、2018年2月,德宏州紀委監委先后兩次對楊剛進行函詢,但他始終未向組織說清情況,對他人反映的所有問題全盤否認,并一再保證自己沒有問題。然而,在接受函詢后,他仍然不收斂不收手,繼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大搞權錢交易。
“楊剛在公安系統工作30多年,既擔任過公安部門主要領導,又長期分管刑偵工作,反偵查能力極強?!睂彶檎{查人員介紹,為掩飾自己的貪腐行為,精明的楊剛在收到錢款后及時交由絕對可靠、絕對可控的“朋友”處存放,以此避免存入銀行或放在家中可能留下的隱患。
2012年下半年至2018年2月,楊剛先后將贓款610萬元轉至飯店老板李某德、生物資源開發公司法人排某、珠寶生意老板萬某等處存放。
為何選擇商人朋友?楊剛有著自己的考量:“他們都是經商的老板,手邊有幾百萬也不會引起他人懷疑,以他們的名義保管這些錢,我很放心,能掩人耳目?!?/p>
“為讓不義之財看起來更加合理,他可謂是處心積慮,讓包括其兄弟姐妹、女婿在內的親屬玩起了‘全家總動員’?!睂彶檎{查人員介紹,此前,他收受了2名不法商人200萬元,為了讓這筆錢看似合理,他首先向對方提出合伙做木材生意,并承諾為他們在生意中遇到的困難提供幫助。之后,楊剛安排其妹夫、女婿分別將200萬元轉給那2名商人作為股本。半年后,2名商人每人拿出50萬元作為“分紅”,連同200萬元本金給了楊剛的家人。第二年,楊剛如法炮制,再次收受這二人所送的100萬元。
此外,楊剛還與不法人員訂立攻守同盟,規避組織審查調查。
2018年9月,楊剛得知涉案人鄭某被調查,十分不安,便安排其妻找到在北京住院的排某,告知排某要否認相關問題,并指使排某作偽證,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
當他得知另一重要涉案人李某榮也被調查時,更是慌了手腳,兩次打電話給排某,交代“應對措施”。
然而,所有的“努力”不過是徒勞,“掙扎”的結果也只有一個,就是使自己越陷越深,最后也越摔越重。楊剛的伎倆被各個擊破,最終在組織的教育和鐵的事實面前,低下了頭,交代了違紀違法問題。
至此,他枉費心機的謀劃布局,終成南柯一夢。(本報通訊員 李艷 楊正濤)(轉自內蒙古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