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正縣級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活動從未間斷,卻在短時間內發生系統性、塌方式腐敗。
■一名正處級干部,低調踏實的背后,是極度膨脹的私欲;4名班子成員和下屬也前“腐”后繼。
■任用提拔干部時,黨委書記當仁不讓;出了問題后,他卻說——“憑什么要我擔責?”
文云年,湖北省荊門市房管局原黨委書記,一名普通縣處級干部。9月中旬,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當時這條消息并沒有引起人們太多注意。然而,僅半個月后,他的大名卻出現在各大網站的重要位置,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原因是,其任職的荊門市房產局,在2013年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排名市直單位最后一名。不僅如此,該局2名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和2名下屬因嚴重違紀被查處。作為“班長”,文云年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被湖北省紀委作為典型案例通報。
身為一把手,文云年并不認為自己忽視黨風廉政建設。從湖北省荊門市房地產管理局官網上可以看到:2012年7月,組織機關干部參觀廉政書畫攝影展覽;2012年8月,深入開展“庸懶散”整治活動;2013年2月,開展“加強道德建設、提升自身素質”的春季集訓;2014年3月,公開廉政承諾促清正廉潔。可以說,荊門市房地產管理局的黨風廉政建設活動從未間斷。
在外人眼中,省委、市委多次召開的落實“兩個責任”工作會議,文云年也幾乎“逢會必到”、“逢會必講”。甚至在接受組織調查的前一天,他還在市房管局召開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上,對黨風廉政建設做出安排部署。
如此多的活動、如此“誠懇”的態度,要說文云年忽視黨風廉政建設,恐怕有些牽強。但在房管局一些干部的眼中,文云年的“積極”與“誠懇”只是做表面文章。表面文章的背后,不過是雨過地皮濕。“局里也有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也有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制度,但多未認真執行。”該局一名干部說。
單純地開開會、表表態、簽責任書,就能落實主體責任嗎?看看展覽、搞搞比賽,就能落實主體責任嗎?對下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知之甚少、不管不問,甚至捂著蓋著,就能落實主體責任嗎?很顯然,答案是否定的。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只有把主體責任落到實處,才能形成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
盡管5個月前接受過誡勉談話,但文云年依舊對此心有不甘。“這不是我一個人能決定的,憑什么要我擔責?”提及4名班子成員和下屬貪腐的問題,文云年這樣對調查人員辯稱。
黨的觀念的淡漠讓文云年淡薄了紀律意識,更無法認清主體責任。“他平時挺低調的,吃穿、言行沒有什么特別之處。”熟悉文云年的人這么評價。在房管系統工作30年來,文云年一直維持著踏實苦干的形象。但自從2007年擔任市房地產管理局黨委書記后,文云年的心態隨著房地產市場的飛速發展產生了急劇變化。昔日做房地產生意的朋友一夜暴富。土地資源的稀缺、越來越多的誘惑,使手握重權的文云年迷失了方向。阿諛奉承中、觥籌交錯中、半推半就中,文云年的廉潔底線逐漸瓦解。
黨員領導干部自己不正、存在瑕疵,說話就不硬,還敢管別人嗎?責任擔當一旦缺失,組織必然渙散、紀律必然松弛。就在文云年擔任荊門市房管局黨委書記的7年間,該局4名班子成員和下屬先后落馬。
荊門市房地產管理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趙勝虎,在承包裝修工程、房產開發項目辦理房產總證、變更房屋用途等事項中收受相關裝飾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所送錢物共計28.93萬元,先后227次接受62人所送禮金折合人民幣51.52萬元。
荊門市房地產管理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官玉香,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錢物共計21.7萬元。同時,非法占有他人錢物82.5萬元,違規接受禮金10.1萬元。
荊門市白蟻防治所主任科員劉洪,利用為房地產項目減免白蟻防治費的職權,向多家房地產公司和單位索要現金共計43.8萬元,違規接受他人錢物、非法占有他人錢物折合人民幣33.7萬元。
荊門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李國華,利用職務便利,共收受賄賂16.7萬元,違規接受他人所送禮金3.8萬元。
身為“班長”以身試法,“表率”作用盡失;班子成員和下屬中頻現“蛀蟲”,文云年這個“班長”,豈能一推了之?!
有些黨委書記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領導、紀委負責。可是,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天底下哪有只領導不負責的道理?如果各級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放棄責任、不管不問,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就會成為一句空話。
在選人用人的問題上,文云年難辭其咎。據荊門市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局黨委曾多次接到舉報,反映趙勝虎、李國華、官玉香、劉洪存在的腐敗問題,但并沒有引起文云年的重視。在選拔李國華擔任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的過程中,曾有人提出李國華多次被群眾舉報。對于這些,文云年的一句“他不過就是一個跑腿的”就讓此事不了了之。為了把“心腹”留在重要崗位,文云年對干部定期輪崗交流制度視而不見,趙勝虎、劉洪在各自的崗位上一干就是10年。不僅如此,“一個重要崗位空出來后,他并不急著物色人選,一拖就是很長時間。”該局一名干部說。
問題該發現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匿情不報、不處理就是瀆職。身為黨委書記,文云年失職瀆職,就該擔責!
現實中,有些黨委書記怕得罪人,對眼皮底下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得過且過,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文云年在任用干部時當仁不讓,而被提拔的干部一出問題,就逃避責任,認為非己之過。在其位必須謀其政。黨委書記既然承擔主體責任,就要在干事上敢于擔當,在管人上敢于擔當。
試想一下,如果文云年一開始就能夠認識到,用權必須擔責;如果他能夠主動定期向上級紀委報告工作、且遇重要情況隨時報告,經常查找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如果他能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發現苗頭性問題,注意抓早抓小。那么,該局領導層不會是今天這種局面。
如果說,主體責任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那么,黨委書記就是牽住“牛鼻子”的人。有權必有責,用權須謹慎。(記者 曹溢 荊紀宣)
日前,湖北省紀委、監察廳曝光“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9起典型問題及查處情況,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加大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追責問責力度。
2013年,荊門市房地產管理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趙勝虎,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官玉香,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李國華,市白蟻防治所主任科員劉洪嚴重違紀受到查處。在2013年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該局排名市直單位最后一名。文云年作為局黨委書記落實主體責任不力。2014年4月,荊門市紀委對其誡勉談話。9月,文云年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今年7月25日,江陵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齊寶華公車私用,造成3名行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姚國卿作為江陵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光明作為江陵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監管不到位。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姚國卿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周光明行政記過處分,縣紀委給予周光明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公安縣農機局違反財經紀律,以“中秋節”“端午節”“開門紅”補助等名義給機關干部及退休人員違規發放補貼。同時,機關招待費開支過大。肖漢斌作為局黨組書記、局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縣紀委、監察局給予肖漢斌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丹江口市安監局違規向干部職工發放月餅,違規向企業收取“會費”、“贊助費”,違規發放津補貼。張大虎作為局黨組書記、局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市紀委、監察局給予張大虎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潛江市衛生監督局違反財務管理規定,將應分配給基層衛生單位的衛生監測費79.9萬元直接劃入各區鎮處衛生監督員私人賬戶。李原林作為局黨支部書記、局長,黃為作為局黨支部副書記、副局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今年4月,市紀委給予李原林、黃為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仙桃市三伏潭鎮、干河街道辦事處在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分別排名倒數第一、第二。今年4月,市委給予三伏潭鎮黨委書記李功勝、干河街道黨工委書記顏志超誡勉談話處理。
今年7月2日,武漢市電視問政曝光漢陽區“漢江村還建小區手續不全”、“新區公園維護管理不善”等問題。漢陽區紀委僅根據相關單位上報材料形成報告進行回告,未調查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報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無定性意見。漢陽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晏宇橋未組織力量調查,并同意上報。武漢市紀委調查后發現,漢陽相關職能部門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晏宇橋作為區紀委書記,沒有正確履行監督責任。今年7月,市紀委給予晏宇橋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處理。
2013年12月,荊門市安監局將全市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檢查考核優秀單位獎金違規打入個人賬戶,在會議費中列支酒類費用。張家喻作為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落實監督責任不力。今年4月,市紀委給予張家喻誡勉談話處理。
今年9月18日,黃石市開發區太子鎮工會主席陳洪坤午餐飲酒,市紀委暗訪組要求鎮紀委書記徐欣開調查核實。徐欣開再三推諉,拒不履行監督責任,影響惡劣。9月22日,市開發區黨工委給予徐欣開免職處理,調離紀檢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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