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看守所到法院近30分鐘的車程里,徐祖萼一路目不轉睛地盯著車窗外。
川流不息的車輛、熙熙攘攘的人群從他眼前一一掠過。此時此刻,這些對很多人來說稀松平常的風景,在年過六旬的徐祖萼眼中,成為一種稍縱即逝的“奢侈”。
1月22日,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徐祖萼受賄案。對徐祖萼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徐祖萼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查,2002年至2015年,徐祖萼利用擔任杭州市上城區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拆遷、置換、房產開發、房屋產權辦理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通過低價購房等方式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82萬余元。
徐祖萼稱自己做夢也沒有想到,即將謝幕的政治生涯會因為低價購房而結束,賠上了自由的代價。這對他而言是一次慘痛的教訓,對其他人來說同樣是一次深刻的警醒:和徐祖萼一樣,很多干部倒下去都是因為違規房產交易引發的職務犯罪。
“我之所以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是因為把權力用錯了地方”——
當項目經理告訴他優惠購房的決定已經批下來的時候,其實他心里很明白,這個折扣很大,一般人根本拿不到,房產公司看中的正是他手中的權力
從失去自由的那一刻起,直到站在被告席上,徐祖萼仍在一遍遍回憶和分析自己怎么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如果從購買杭州市上城區春江花月小區的一處房產算起,徐祖萼先后低價購買了地處杭州的秀水山莊、鳳凰北苑、九龍山莊、四條巷等多處房產,享受到的價格優惠從68.5萬元到313.5萬元不等,時間跨度從2005年到2010年左右,前后也就五六年時間。
在此期間,他對權力的認識慢慢發生了變化。
“當時覺得自己的年齡大了,算算年紀,再往上晉升的可能性不大。于是心里有了失衡的感覺,一種‘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態蠢蠢欲動。”徐祖萼說道。
不過直接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事情,他不敢做。徐祖萼試圖尋找一種“相對安全”的方式,利用手中的權力貪點便宜,即使被人發現,也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辯駁或補救。
低價購房的機會,適時出現在了他面前。
徐祖萼回憶,在購買春江花月小區房產時,當項目經理告訴他優惠購房的決定已經批下來的時候,其實自己心里很明白,這個折扣很大,一般人根本拿不到,房產公司看中的正是他手中的權力。
“也許現在沒什么要你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但他們在上城區還有項目,說不定哪天就要找你要‘回報’。”徐祖萼稱,自己后來購買秀水山莊的房產時,也感受到了房產商這份呼之欲出的“心意”,但最終,貪小便宜的心理戰勝了對違紀違法的擔憂。
購買四條巷房產時,徐祖萼同樣對自己進行了一番“說服”。2008年,在他第一次起意要買房時,還擔任著上城區主要領導的職務,和開發商在工作上有避不開的交集,怕被人說閑話。而到了2010年,心態就大不一樣了。因為快要離開上城區去杭州市人大工作,徐祖萼覺得今后自己在工作上和開發商也不會再有太多聯系了,再不買今后不一定有機會,于是也就“下決心”買了。
在船到碼頭車到站的心態之下,徐祖萼短短數年間就享受“優惠”購買了多套房產,其中三處就在上城區,另兩處雖然都在富陽區,但開發商或開發商的主管部門和其工作都有交集,其中的利益關系昭然若揭。
“我之所以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是因為組織觀念淡薄”——
他自我安慰,名下的房產之所以被組織關注,是因為房子是以自己的名義購買的,不過其他低價房都不是以他的名義購買,組織上不一定查得到
徐祖萼一直自詡為一個很謹慎的人。觀其心路歷程,在其頻繁低價購房的五六年間,心理活動也確實“豐富”。
“在這么長的時間里,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是違紀的,也感覺到了問題很嚴重,但一直心存僥幸。”徐祖萼坦言,一方面他怕被組織發現,另一方面家人也曾多次提醒。
不過,他的處理方式卻是自作聰明、自欺欺人——認為既然自己是領導干部太顯眼,那就用親戚的名義購買。
2013年,組織上曾找過徐祖萼談話,明確指出其低價購買春江花月小區房產的事情。但徐祖萼并沒有如實向組織匯報,也沒有按規定程序處理,而是自以為是,找人算了個差價私自“補了點錢了事”,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還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自己已經出售涉事房產。
彼時的徐祖萼,完全迷失在了自欺欺人的“低價購房”迷局中,再也聽不進旁人的忠告。他自我安慰,名下春江花月小區的房產之所以被組織關注,是因為房子是以自己的名義購買的,不過其他低價房都不是以他的名義購買,組織上不一定查得到。
就這樣,徐祖萼錯過了接受組織幫助和挽救的機會,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價值觀出了問題,廉政防線自然一潰千里。
同樣的心態不僅僅出現在低價購房上。2010年10月,在親友的牽線下,徐祖萼再次以妻子名義購買了海南某制藥有限公司股份5萬股,每股價格3.6元,共計18萬元。后來公司上市,徐祖萼在2018年5月將持有股份出售,總共獲利482萬元。
然而就是這樣一樁大事,徐祖萼仍然選擇了向組織隱瞞。自2011年以來,徐祖萼在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一直沒有如實填寫自己持有該公司股份的情況。2016年,徐祖萼將杭州延齡苑小區一處房產出售后,也沒有如實申報。
作為一名有著近40年黨齡的老黨員,徐祖萼的組織觀念竟然淡薄到了如此程度。
“我之所以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是因為模糊了自己的角色”——
他在低價購買秀水山莊、九龍山莊小區房產時,已經把房產商們當作了朋友,忘記了他們商人的身份
事實上,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購買房產就是受賄是眾人皆知的常識,但徐祖萼一直心存僥幸,屢次拿房產商給出的各種所謂的“理由”為自己找借口。
“什么尾盤了、什么整幢樓都是一個價了、什么公司領導批過了等等,這些都是房產商為自己買房子而找出的‘臺階’。”直到接受組織審查調查,徐祖萼才徹底醒悟,“讓你感覺沒有直接收他們的錢,而真實的目的,是想讓你以另一種方式收受好處,這樣今后他們辦事才方便。”
然而,在一些商人的利益誘惑下,徐祖萼逐漸模糊了對方和自己的角色。
他坦白,當時在低價購買秀水山莊、九龍山莊小區房產時,已經把房產商們當作了朋友,忘記了他們商人的身份。
2006年下半年,徐祖萼利用擔任上城區區長的職務便利,為鄭某某在籌建某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時注入國有資金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還以高價出租房屋、收受卡券等方式先后14次“笑納”鄭某某送上的22.2萬余元財物。
當時的徐祖萼已然分不清和商人交往的紀律底線何在。
2011年4月至2015年3月,鄭某某以月租金1萬元的價格承租了徐祖萼一套位于杭州市佑圣觀路的房子。而后來經評估,這套房子在鄭某某承租期間的市場月租金應為5500元左右。徐祖萼通過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出租房屋的方式,非法收受鄭某某14.7萬元。
在接受記者采訪期間,徐祖萼曾多次提及自己沒有回答好一個問題: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在利益誘惑面前,沒有想清楚他們“為什么給我”這個簡單而又復雜的問題。
“如果不是因為我手中的權力對他們有用,他們怎么可能以這么低的價格賣房給我?”徐祖萼像是問記者,更是在問自己。
然而此時的發問,已然太遲。(本報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呂玥 黃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