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土地補償款一時也發放不完,先用來買點理財產品給家里掙些額外收入,當需要給村民發放時再隨時支取,神不知鬼不覺。”山東省青島市平度市鳳臺街道辦事處西潘家疃村村“兩委”委員、計生主任劉顯梅一門心思打著自己的小算盤。劉顯梅還是拆遷改造村的報賬員,協助鎮政府從事行政管理。雖明知財務管理規定的鐵律,但面對理財產品高額收益的宣傳,她還是禁不住誘惑,在西潘家疃村巨額土地補償款上動起了歪腦筋。
作為一名村干部,她也曾躊躇滿志,干勁十足,但在物質的誘惑下,帶領全村創業致富的信念慢慢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想方設法讓自己的小家變得更加富裕,從“為大家”變成了“為自家”。2013年1月22日,在利益的驅使下,她私自挪用了村集體土地補償款200萬元用于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進行營利活動,貪污理財收益。常言道:“貪心不足,得隴望蜀。”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內,她又用同樣的方式挪用了200萬元,并最終將本村土地補償款5987520元產生的銀行利息10221元據為己有。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自以為萬無一失的隱秘行為實則漏洞百出,看上去很美的發財道路實則暗藏“深淵”。2013年9月,平度市紀委根據群眾反映,細心核查村莊賬務往來,摸查資金流向,很快就查清事實真相,并將查實情況移交市檢察院。2014年8月26日,劉顯梅因犯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被平度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對財富的追尋必須在紀法允許的范圍內,不能以權謀私,更不能以身試紀,拿公款理財只能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一時的財迷心竅,斷送了自己的前程,3萬元的理財收入,換來6年的牢獄生活,悔恨與淚水應驗了那句俗語——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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