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套取公款,違規發放津補貼;官商勾結、以權謀私,侵占財政資金;沆瀣一氣、徇私舞弊,筑成利益“同盟”……福建省尤溪縣農業局5名領導干部——
“農業局原局長陳應奎等人出了問題,我作為黨委書記,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受到處分也是咎由自取,我愿意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今后一定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福建省尤溪縣農業局黨委原書記林新緒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近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調整工作崗位,對此,他深感內疚。
該縣農業局紀委書記李生連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同樣被追責。
林新緒、李生連被追責,均是受該縣農業局腐敗窩案所“連累”。“這起腐敗窩案在三明引起強烈反響,令人痛心疾首。”三明市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尤溪縣農業局共有干部職工129人,其中有領導職務的黨員干部16人(含3名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在這16人中,先后有5人被查處。”
巧立名目、套取公款,違規發放津補貼;官商勾結、以權謀私,侵占財政資金;攬權納賄、雁過拔毛,損害群眾利益;沆瀣一氣、徇私舞弊,筑成利益“同盟”……經查,尤溪縣農業局原局長陳應奎、原副局長蔡亦榮、原主任科員李昌夏及農田建設與土肥技術推廣站原站長曾孫堅(另案處理)等4人無視黨的紀律,且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分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被移送司法機關;縣農業局茶葉站站長姜能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農業局15名黨員干部受到批評教育并被責令退還違規領取的獎金補貼。
據了解,2014年8月,尤溪縣紀委調查組在調查一起違紀問題時,發現有一筆10萬元的資金從一家公司轉給了縣農業局,并蓋有“現金付訖”章。隨后,調查組順藤摸瓜,發現這10萬元竟是時任縣農業局局長陳應奎為班子成員及部分黨員干部賺的“外快”。“是陳應奎與承攬農機購置業務的公司商定的補貼差價部分返還款。”尤溪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說,這筆款項由陳應奎交代蔡亦榮具體辦理,專門用于發放獎金補貼。
“局里工作非常累,特別是這幾年國家惠民工程多,大家經常加班加點。我覺得身為領導,應該替他們著想,給他們發點辛苦費。”面對調查組的詢問,陳應奎說。經查,該縣農業局的班子成員及辦公室、財務室工作人員每個月都會收到一些獎金補貼。但經調查組反復核實、多方取證,發現10萬元返還款遠遠不夠。發獎金補貼的錢還有哪些來源渠道?
調查組循著違規發放獎金、補貼這一線索,發現案情越來越復雜,涉及人員也越來越多。
據了解,2009年,剛上任兩年的陳應奎看到自己升遷無望,便開始尋思著在“錢程”上做打算。“每年找借口發的幾百元紅包、獎金,已經不能滿足他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理,便把‘商機’對準了現代生態茶園建設項目。”調查組工作人員說,本來應該碗口粗細的桂花樹苗,變成了瓶口大小,如蔥苗一般,稀稀拉拉栽在茶園旁。“一株桂花樹苗,他們就與供應商商定加價1至6元,總共套取并私分了3萬余元。這是典型的官商勾結、以權謀私。”
漸漸地,陳應奎與部分班子成員形成“共識”——辦事拿錢,天經地義。他們的“黑手”從茶葉初制廠改造提升項目到茶園噴灌項目,從農業局視頻會議室裝修工程到全國蔬菜(食用菌)標準園建設等扶貧補助項目,等等,并收受相關利益方賄賂。從幾百到幾千、幾萬元,最終,陳應奎等人淪為金錢的奴隸。
“早知道就不該拿這個錢,但是上‘賊’船容易,想要下來就難了。”在組織調查時,蔡亦榮悔恨地說。經查,截至案發時,除去套取的資金,陳應奎收受他人財物約20萬元,蔡亦榮收受他人財物約2.5萬元,李昌夏收受他人財物約2萬元。2016年5月,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以犯貪污罪、受賄罪等終審判處陳應奎、蔡亦榮、李常夏有期徒刑。
“我的行為,與一個共產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我真是后悔莫及……”陳應奎表示。
這一問題發生后,三明市委、尤溪縣委高度重視,通報了尤溪縣農業局腐敗問題。同時,尤溪縣紀委啟動“一案雙查”,對縣農業局時任黨委書記林新緒和農業局紀委書記李生連進行問責,并責令縣農業局以案為鑒、抓好整改。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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