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錢就辦,不送錢就拖;錢款一個項目一結清……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熊杰辦事有自己的“原則”。如果不是東窗事發,熊杰還覺得自己講“原則”、守“誠信”,“群眾基礎”良好。
目無法紀,突破底線;信念垮塌,貪婪成性,按“原則”辦事的熊杰在貪腐路上“剎不住車”,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難抵誘惑,隨波逐流,醉心“潛規則”
1998年4月,熊杰調到南昌市青山湖區湖坊鄉任鄉長。當時該鄉城區建設方興未艾。上任不久,熊杰就接手了城區建設征地拆遷工作,他肩上有了責任,手中有了實權,而誘惑也隨之而來。
1999年,建筑商范某承建了湖坊鄉“灌城一條街”道路修建工程。為了盡早收到工程款,范某將一個裝有5萬元錢的牛皮紙信封以“一點茶水費”的名義放到了熊杰的辦公桌上。就在熊杰想著如何處理這個信封的時候,范某已經趕緊離開。
收到第一筆意外之財,熊杰既竊喜又惶惶不安,猶豫來猶豫去,他還是把那5萬元放進了自己的辦公包里。幫范某把事辦好后,熊杰感覺并無人察覺自己受賄之事。不久后的中秋節,范某又將一個裝有2萬元的信封放到熊杰桌上。這一次,熊杰沒有猶豫,心領神會地說了一聲“謝謝”。
信念垮塌,自我膨脹,“沒有我擺不平的事”
理想信念的徹底垮塌發生在2004年。這一年,已經擔任湖坊鎮黨委書記(湖坊鄉于2000年撤鄉設鎮)的熊杰被任命為青山湖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湖坊鎮黨委書記。組織的這一任命被熊杰解讀成了“自己即將被邊緣化”。他開始后悔沒有在大權在握時撈些“喝茶錢”,從此對工作沒了熱情,對生活也沒了激情。他時常感慨:“什么理想信念、宗旨意識都是虛的,只有金錢才是真實的。”
此后,熊杰一方面安排自己小舅子參與鄉鎮工程建設,另一方面主動與工程承包人稱兄道弟,并形成了自己的辦事“原則”——送錢就辦,不送錢就拖。2006年6月縣區換屆,熊杰從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位調整到區委常委、副區長,分管城建工作,此時的青山湖區處于大建設、大發展時期,熊杰抓住“時機”,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撈取個人好處的工具,無論是在還建房建設中增面積,還是在拆遷房屋中增面積,只要感謝費到手,就會打招呼。熊杰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沒有我擺不平的事”。
熊杰還有一個辦事“原則”就是錢一個項目一結清。如包工頭熊某于2006年下半年為承包該區一所學校送給熊杰5萬元,2008年熊某又想承接該區城東經濟適用房并再次找到熊杰。熊某原以為有上次的關系會得到關照,不曾想碰了一鼻子灰,只好再送上30萬元才順利接到了工程;2009年熊某為承建昌東工業園學校工程項目又送給熊杰10萬元,工程也順利中標。
熊杰不打牌賭博、不喝酒唱歌,下班后不應酬直接回家,外人眼里是個好干部,可是,在分管城建、城管和重點項目期間,有時一個晚上從家里走下樓到地下室收受包工頭或開發商的好處費十余次而不厭其煩、樂此不疲。
東窗事發,目無紀律,處心積慮對抗組織調查
2015年初,熊杰隱約感到組織在暗中調查他,而這時他不是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交代問題,而是隱匿重要證據、與行賄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妄圖逃避紀律的懲處。
熊杰多次找到區里主要領導聲稱自己沒有問題。但人前鎮定自若的他,早已成了驚弓之鳥。他常常托人向市紀委打聽情況、說情拉關系,希望能“過關”。并將所有的錢款轉移到親朋好友的賬戶,以欺騙組織。
不僅如此,熊杰還主動與行賄者訂立攻守同盟,轉移贓款贓物,妄圖蒙混過關。在接受執紀人員談話時,熊杰抱定與組織對抗到底的“決心”,拒不配合且氣焰囂張,反復“強調”自己沒有任何問題。
為打消他的對抗和僥幸心理,執紀人員一方面苦口婆心地進行教育引導,給他講政策講紀律,要求他認識錯誤、交代問題;另一方面主動關心照顧他的生活,每天給他檢查身體。他的態度慢慢發生了變化。經過多次較量,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的熊杰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思想防線徹底瓦解,逐步交代了違紀事實。
“是我自己斷送了自己,也葬送了一家人的幸福,要不是紀委及時查處我,真不知自己會滑到哪里。希望各位領導干部千萬不要再步我的后塵,切記慎用權力、慎交朋友、修身養性,在莊嚴的黨紀國法面前,更不要心存僥幸。”在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前,熊杰懺悔說。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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