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這是規范黨員領導干部從政行為的又一部黨內法規,也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當前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任務,就是要認真研究如何抓好《準則》的貫徹實施,進一步解決好黨員領導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形成凝聚黨心民心的強大力量。
(一)執行之基,在于認知。知是行之始,只有深刻的認知,才有主動的踐行。所以能否自覺遵從《準則》要求,必須解決好認知問題。首先,《準則》是對從政行為的一種規范。權力如流,無堤岸則易泛濫;權力如劍,無劍鞘則易斷折。領導干部或多或少都掌握著一定的權力,理論上這些權力受之于民亦應用之于民,但從古今中外的腐敗案例看,權力都有擴張或濫用的傾向,掌握公權的人容易混淆公權與私利的界限,導致以權尋租、以權爭利的問題屢禁難止,必須“關進籠子”、“曬到陽光底下”。《準則》所列的8條52項禁止性規定,因應時、勢、境之變化,對公共權力行使中容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風險點加以明示,明確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區、哪些是不能觸的“高壓線”,這是為防止權力運行誤入歧途設計了指向明確的“方向標”。其次,《準則》是對黨員干部的一種保護。從近年來查處的一些案件看,許多黨員領導干部在身陷囹圄后才痛心疾首、悔不當初。梳理他們的墮落軌跡,很多人都是從漠視黨紀法規的約束始,疏于自律、自制、自省,逐步由“小節”而至“大節”、由“小取”而至“豪奪”、由“小利”而至“大貪”,最終陷入違紀違法的泥潭而難于自拔。《準則》著眼于領導干部工作、生活、家庭以及社會人際交往等方方面面,逐項作了明確的規定,每條都緊貼實際、現實可感、指向清晰,每一條、每一項都是在為領導干部安上“過濾網”、“防火墻”,體現的是對黨員領導干部的警示、警醒,彰顯的是組織對黨員干部的關心、關愛,是“以人為本”內涵的具體體現。第三,《準則》是對群眾關切的一種回應。黨員領導干部不廉不潔,牽涉民生民利,影響公平正義,極易激起民憤。倘若積習成風,蔓延開去,就會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動搖黨的執政根基。人民網、正義網等網站近幾年的調查顯示,反腐倡廉持續高居全國“兩會”民眾關注問題前列,反映了廣大群眾對反腐敗問題高度關切。這一方面體現了群眾權益意識、法治意識的逐步增強,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腐敗問題的治理力度離群眾的期望還有差距。民意不可違,民心須回應。《準則》的頒布,正是群眾關切的直接回應,進一步表明我們黨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堅定決心。
(二)執行之要,在于表率。為政之要,在于正己,只有正己,方能正人。領導干部要當好人民的“公仆”,樹好干部的“標桿”,首先要帶頭身體力行,率先垂范,恪守準則,律言律行。要當勤于學習的表率。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當前,一些領導干部在黨性黨風方面發生問題,很多是視學習為形式、為負擔,放松主觀世界改造,導致“免疫力”下降,把不好理想信念的“總開關”,在金錢、美色等誘惑面前迷失了方向,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淵。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應把《準則》當做為官、為人的“金科玉律”,學而時習之,牢記紀律要求,真正把《準則》內化為意識,升華為信條,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要做善于踐行的表率。“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破解這個難題,領導干部帶頭踐行是關鍵。從諸多案例中可以發現,一些制度之所以形同虛設,很重要的一條是一些領導干部凌駕于制度之上,只以制度“制”人、不以制度“制”已,成了不執行制度的特殊群體,“牛欄關貓,來去自由”,導致制度“空轉”、“虛耗”。《準則》的貫徹落實,同樣需要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制度面前沒有特權、準則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帶頭固守準則,帶頭嚴于律己,惟此方能令行禁止、樹好形象、管好隊伍、成就事業。要做樂于他律的表率。西方憲政理論認為:政府權力來自于個人權利的讓渡,政府權威是由社會中的個人賦予的,社會中的個人有對政府行為實行監督的權利。但是在實踐中,一些領導干部視公權為私器,信奉絕對的權力,規避監督、排斥他律。大量事實告訴我們,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而有腐的開始,必有敗的結局;有廉的持續,方有潔的一生,黨員領導干部當引以為鑒。不僅要有自律的意識,還要有接受他律的自覺,視他律為關心、視監督為愛護,主動把自己置于準則的約束之下,置于公開透明的監督之中,讓“第三只眼”幫助自己時時矯正行為,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三)執行之重,在于成效。貫徹《準則》,貴在踐行,重在實效。要結合貫徹實施《準則》,更加扎實地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整肅風紀,助推發展,惠及百姓,取信于民。要把成效體現在環境更加優化上。良好的發展環境是一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內在原動力;是形成洼地效應,吸引資金、人才、項目高度聚集的最有效的比較優勢。《準則》是否得到貫徹落實,要看政務環境是否更加廉潔高效,“審批行政”、“機關梗阻”問題是否得到有效治理;要看市場環境是否更加規范有序,領導干部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以謀取私利的現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要看法治環境是否更加公平公正,公平正義是否得到進一步弘揚;要看創業環境是否更加寬松和諧,先行先試、創新創造、干事創業的熱情是否得到充分激發。要把成效體現在群眾更加和樂上。當前,群眾對少數黨員領導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反映強烈,個別地方甚至因為領導干部的不廉不潔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成為社會不和諧、不穩定的誘因。我們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的一切工作都是為了造福人民。《準則》是否得到貫徹落實,要看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是否具有“衙齋臥聽蕭蕭竹、疑似民間疾苦聲”的為民情懷,善謀利民之舉,常施惠民之策;是否具有“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的律己意識,既施德政仁政、又講勤政廉政,當干部楷模、讓百姓信服;是否具有“敢為天下先”的膽略氣魄,善于破解群眾最急、最盼、最怨的難題,急民所急、憂民所憂、紓民之難、樂民之心。要把成效體現在體系更加完善上。腐敗之所以滋生,主觀上是領導干部思想防線不夠堅固,及至千里長堤潰于蟻穴;客觀上是新舊體制轉軌過程中存在漏洞,留下可乘之機。所以《準則》是否得到貫徹落實,既要看領導干部的廉潔從政意識是否進一步增強,又要看廉潔的理念是否在全社會蔚為風尚;既要看準則所列的禁止性規定是否得到普遍遵循,又要看防范廉政風險的制度機制是否得到進一步健全完善;既要看黨內專門監督機關監督檢查的職能是否得以充分發揮,又要看全社會的監督合力是否得到進一步加強;既要看貪腐行為是否得到有效懲處,又要看影響反腐倡廉的體制性、結構性等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是否得到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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