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4日,由黨委組織部、教務處和發展規劃與教育評價中心統一協調組織的為期7天的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正式開始。第一階段由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的考核主體,先行對13個行政管理服務部門、4個辦學實體和后勤服務集團實施目標考核評價;第二階段對全校10個教學院(系)實施目標考核。至4月22日考核工作結束。
紀檢監察(審計)處全程參與、監督整個目標管理考核過程。做為考核主體部門之一,紀檢監審處非常重視這次考核工作,在考核之前,做了認真細致的準備工作,制定了符合我校實際的黨風廉政建設考評細則,從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建章立制、糾風治本、宣傳教育五個方面進行考核。考核人員強化服務意識,態度端正、認真負責,從學校改革與發展的大局從發,對考核對象的工作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考核工作中要求考核對象從思想上認識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督促各部門建立健全本部門的長效機制,完善制度建設,使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和內部管理等方面制度化、規范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指導考核對象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督促考核對象有針對性的組織黨員干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政紀、廉潔自律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