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公開曝光第十批7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師均已受到嚴肅處理,反映出各地各校在深入貫徹落實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中,堅持師德第一標準,對師德違規問題“零容忍”并嚴肅懲處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強調,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其中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是關鍵環節,在黨的二十大即將勝利召開之際,教育戰線要堅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持續強化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心懷“國之大者”,辦好黨和人民滿意的教育,以實際行動展現喜迎二十大的良好精神風貌。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常態化開展師德教育的同時加強警示教育,讓每一位教師知準則、守底線,努力學習和踐行“為人師表”,做“經師”和“人師”的統一者。建立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將師德師風作為首要要求,貫穿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招聘引進、考核評價、評獎評優、職稱評定、職務晉升、干部選任、申報人才和科研項目計劃等教師管理全過程。對師德失范行為從嚴依規處理,對師德失范行為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教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依法撤銷或喪失其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清除出教師隊伍。不斷夯實學校各級黨組織和行政有關負責人責任,強化責任落實,對落實不到位的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追責問責,打通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附:
一、廣東省清遠市連州市城南小學教師成某某吸毒問題。2020年7月,成某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成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二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定,給予成某某開除黨籍和撤職處分,撤銷其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給予其所在學校校長和副校長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處理。
二、江西省豫章師范學院教師尹某某學術不端問題。2020年12月,尹某某在某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涉嫌抄襲他人論文中的實驗內容和實驗結果,于2021年8月在該期刊發表致歉及撤稿聲明。尹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尹某某警告處分,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干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和科研項目等方面資格。
三、南開大學教師李某某違規使用經費、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問題。2008年至2013年期間,李某某違規支出9項差旅費,學校對李某某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退還報銷經費。2020年至2021年期間,李某某存在與學生不正當關系。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李某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作出解聘處理,撤銷其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對其所在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和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四、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馬山縣古統小學教師覃某某猥褻學生問題。2021年4月,覃某某猥褻多名女學生,被刑事拘留,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覃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定,給予覃某某開除公職處分,撤銷其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對其所在學校校長和有關負責人作出嚴肅處理。
五、江蘇省宿遷市蘇宿園區翰林閣幼兒園教師陳某某虐待幼兒問題。2021年10月,陳某某在保教保育過程中態度惡劣,存在虐打幼兒行為。陳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根據《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給予陳某某開除處分。給予其所在幼兒園園長誡勉談話處理,給予保教主任和教研主任警告處分。
六、山東省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教師李某某體罰學生問題。2021年11月,李某某(輔導員)在對3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過程對其進行體罰,其中2名學生為輕微傷,李某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并處罰款500元。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五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李某某開除處分。給予其所在二級學院院長警告處分,給予學院有關負責人誡勉談話處理。
七、云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第二中學教師馬某體罰學生問題。2022年5月,馬某在課堂上對學生進行體罰。馬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五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定,給予馬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并調離教師崗位。給予其所在學校校長和黨總支書記警告處分,對其所在縣教育體育局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022-08-30 來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