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醫學科學部現發布2021年度專項項目“中醫藥防治病毒性肺炎基礎研究”項目指南,請申請人和依托單位按項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項申請。
附件:中醫藥防治病毒性肺炎基礎研究專項項目指南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醫學科學部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中醫藥防治病毒性肺炎基礎研究專項項目指南
病毒的高度變異性和致病機制的復雜性一直是生命醫學領域的研究重點和難點,世界范圍內多次出現的病毒性呼吸道傳染病,給人類健康和社會發展帶來嚴重危害,尋找有效防治策略成為全人類的共同目標。中醫藥在病毒性肺炎防治中顯示出一定的特色和優勢,亟待闡釋其理論和藥物的現代科學基礎。為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醫學科學部設立“中醫藥防治病毒性肺炎基礎研究”專項項目(以下簡稱專項項目),旨在資助深入研究中醫藥防治病毒性肺炎的作用機制和藥效物質基礎,為中醫藥的臨床應用提供科學依據。
一、科學目標
選擇有明確臨床證據的代表性中藥,系統研究其治療病毒性肺炎的作用機制和藥效物質基礎。發現、確證對病毒性肺炎有潛在治療作用的中藥活性物質及其整合作用與協同機制,為闡釋中醫藥治療的有效性及藥物發現提供科學依據。
二、核心科學問題
1.闡明臨床有效方藥干預呼吸道病毒感染、調節宿主免疫功能以及病毒與宿主相互作用機制和治療病毒性肺炎的藥效物質基礎。
2.尋找對病毒性肺炎不同病理階段有較好干預作用的中藥活性物質,優化配伍(或結構)、闡明作用機制。
三、擬資助研究方向
1.基于中醫藥理論的、有明確臨床證據的方藥防治病毒性肺炎的整合作用機制和藥效物質基礎研究。
選擇有明確臨床證據的代表性方藥,采取多學科交叉、聯合攻關的方式,圍繞病毒與宿主相互作用的關鍵科學問題,深入研究其療效特點和整合作用機制,同時系統研究其防治病毒性肺炎的藥效物質基礎。
2.對病毒性肺炎有潛在治療作用中藥活性物質的發現及其協同作用機制研究。
從中藥中尋找對病毒性肺炎不同病理過程有潛在治療作用的活性物質(含復方組分、活性部位或單體),進行有效性、優化配伍(或結構)和作用機制研究。
四、資助期限和資助強度
本專項項目直接費用總額度約為2500萬元。項目資助期限一般為3年,研究方向1計劃資助約6項200-300萬元/項的項目,研究方向2計劃資助約10項60-100萬元/項的項目。申請書中研究期限應填寫“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申請人擬開展的研究工作須符合國家生物安全有關法規要求,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應提供依托單位的倫理審核證明;涉及病原微生物的項目申請,項目依托(或合作)單位應具備生物安全設施條件,隨申請書提交依托(或合作)單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諾,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證明的申請項目將不予資助。
(二)限項申請規定
1.本專項項目從申請開始直至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范圍;獲資助后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的范圍。
2.申請人和參與者只能申請或參與申請1項本專項項目。
3.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專項項目中的研究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接收時間為2021年10月11日-10月13日16時。
2.本專項項目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專項項目指南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申請人應圍繞本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撰寫申請書,針對本指南中擬資助的研究方向具體闡述擬開展的研究內容、方案及經費預算,并需要在項目摘要的第一句寫明申請項目所對應的本指南所列資助方向。
(3)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4)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說明選擇“研究項目”,附注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研究項目”,申請代碼1選擇“H31”或“H32”。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不予資助。
(5)本專項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數合計不得超過3個;主要參與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貢獻者。
(6)申請書應突出有限目標和重點突破,明確對實現本專項項目總體目標和解決核心科學問題的貢獻。
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專項項目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申請書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7)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定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依托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進行審核。
(8)本專項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須報送紙質申請書,但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核,在項目申請接收截止時間(2021年10月13日16時)前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時間后24小時內在線提交本單位申請項目清單。項目獲批準后,依托單位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一并提交。
3.本專項項目咨詢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醫學科學部醫學科學十處
聯系人:畢老師
聯系電話:010-62328634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為實現本專項總體科學目標,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遵守相關數據和資料管理與共享的規定。
2.為加強本專項項目的學術交流,每年將舉辦一次項目年度學術交流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應參加上述學術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