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科學基金深化改革要求,為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立項機制,工程與材料科學部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項目領域建議。
一、重大項目定位
重大項目要面向科學前沿和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及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學問題,充分發揮支撐與引領作用,超前部署,開展多學科交叉研究和綜合性研究,推動產生更多原創性重大成果。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突出“需求導向、問題導向”,瞄準“卡脖子”背后的科學問題,優先資助具有重要科學研究價值和重大應用前景,并有可能成為新的知識生長點的基礎研究,優先資助能夠帶動學科發展、結合國情并能夠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究。
二、重大項目遴選過程
為更好地弘揚新時代科學基金資助導向,工程與材料科學部進一步推動重大項目立項機制的優化。首先,所征集的建議為領域建議,而非具體項目的建議。請建議人基于宏觀視角提出重大項目領域建議。其次,確立重大項目立項領域的過程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通過面向全社會的領域建議征集、戰略研究項目的研究成果、學科研討會形成的共識、學科前沿調研、專家咨詢委員會論證等,確定立項領域,制定并發布指南。從重大項目立項領域設想的形成到指南發布后重大項目的會議評審,每一步都進行差額遴選,競爭貫穿始終。
三、重大項目領域建議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領域建議的要求。
1.所建議的重大項目領域應具有組織實施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從工程應用實踐中提煉科學問題并提出基礎研究內容,科學目標明確、集中,學科交叉性強。
3.國內具備較好的研究工作積累和研究條件,研究隊伍優勢明顯,且優秀中青年人才儲備充足。
4.經過較高強度的支持,有望在解決關鍵科學問題方面取得較大突破,推動產生更多原創性重大成果。
(二)建議人資格。
1.第一建議人應是一線科學家,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且具有長期從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經歷。
2.第一建議人和共同建議人總數不超過5人。
3.第一建議人和共同建議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參與提出1項重大項目領域建議。
(三)領域建議的主要內容。
1.重大項目領域建議依據。結合科學問題的四類屬性,論述與建議領域相關的科學前沿及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著重闡述重大項目領域建議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學目標、核心科學問題及擬開展的主要研究內容。科學目標簡潔明確,核心科學問題要高度凝練并具前瞻性;圍繞核心科學問題擬開展的研究內容須有機聯系、相互支撐,體現學科交叉性。
3.在相關領域國內已有的工作基礎。說明我國研究隊伍現狀及國際地位,著重論述我國是否具備開展相關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礎和條件。
(四)重大項目的有關管理規定請參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管理辦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34.htm
四、重大項目領域建議提交方式
1.請于2021年9月20日16:00前將“重大項目領域建議”Word和PDF兩個電子版文件(見附件)發至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下述電子郵箱。
2.請于2021年9月20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將“重大項目領域建議”紙質原件加蓋依托單位公章(1份)寄至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
3.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2326887
電子郵箱:zhangpeng@nsf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郵編:100085
附件:工程與材料科學部重大項目領域建議(參考模板)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