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各高等院校,內蒙古黨校,內蒙古社會科學院等相關科研機構:
為加強自治區社科規劃項目管理,推動項目負責人按時按質完成課題研究,2021年8月起我辦將分批次清理到期未提交結項材料的年度項目。此批次重點對2013年—2016年(含)立項的年度項目進行清理,屆時未提交結項材料的項目,我辦將作出終止或撤項處理。提交結項材料要求如下。
一、對項目負責人要求
1.請項目負責人將結項材料提交至各責任單位科研管理部門。
2.申請結項的相關材料需要按照《關于加強自治區社科規劃年度項目結項材料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并使用2021年8月修訂版《鑒定結項審批書》。
3.另附超期結項說明,詳細說明原因,說明加蓋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公章。
二、對責任單位要求
1.對于按時間要求提交材料的項目,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需填報《提交最終成果項目匯總表》(詳見附件1);對于未按時間要求提交材料的項目,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需要填報《未提交最終成果項目匯總表》(詳見附件2)。
2.我辦不接收個人報送結項材料,請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及時通知到每一個項目負責人,并匯總好結項材料與兩類匯總表后統一報送。
三、時間要求
請各責任單位按照如下時間要求,分批次將材料報送到自治區社科規劃辦。
1.2013年—2014年(含)立項項目,請于2021年9月20日前提交結項材料。
2.2015年立項項目,請于2021年10月20日前提交結項材料。
3.2016年立項項目,請于2021年11月20日前提交結項材料。
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項目中后期管理工作,加強對本單位自治區社科規劃在研項目特別是到期項目的督促檢查,引導項目承擔者發揚優良學風,集中精力完成課題研究,按期拿出高質量成果。
附件:
1.《提交最終成果項目匯總表》
2.《未提交最終成果項目匯總表》
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