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院系:
現將關于公布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初審結果的通告
轉發給你們,申請人如對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有異議,可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復審申請,請需復審的老師,在系統提交復審材料。紙質材料請于4月30日下班之前報送至B322,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處
2021年4月27日
上一條:關于征集2022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內蒙古)申報指南建議的通知 下一條:關于建立和完善科研平臺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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