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征集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專家庫專家的通告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專家庫管理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令第16號)等相關規定要求,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市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查,發揮專家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規劃環評文件審查中的技術把關作用,提高審查質量和效率,我局擬向全市征集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專家,現采取公開征集方式,廣泛征集有關行業部門、工礦企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設計單位、咨詢機構等企事業單位適合從事建設項目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的專家。通告如下:
一、入庫專家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環保專家
1. 具有高度責任心,能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能夠認真、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2. 熟悉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要求,掌握環境影響評價有關的標準、導則、技術規范,了解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審查要求和工作程序。
3. 精通環保業務,熟悉其發展方向和動態,具有判別和把握重大管理戰略技術問題的能力;
4. 具有環保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取得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的非公務員身份人員;
5. 身體健康,能夠承擔現場踏勘和評審工作,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歲。
(二)行業專家
1. 具有高度責任心,能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能夠認真、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2. 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技術規范要求和工作程序;
3. 精通輕工紡織化纖、化工石化醫藥、冶金機電、建材火電、農林水利、采掘、交通運輸、社會區域等相關行業知識,熟悉行業生產工藝、發展方向和污染防治技術;
4. 具有相關行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非公務員身份人員;
5. 身體健康,能夠承擔現場踏勘和評審工作,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歲。
二、專家庫的建立與使用
(一)我局對專家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最后確定專家庫入選名單公布。
(二)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審查時,根據項目性質和行業特點從專家庫中抽取相關專家,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評審。
(三)已列入國家和自治區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的專家作為當然人選(因身份發生變化,不再適宜做境影響評價專家的除外),無需再次申請。
三、申請入庫的程序和要求
(一)專家申請入庫,采取單位推薦及自我推薦兩種方式。
(二)被推薦專家及自薦專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完整的《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專家申請表》(見附件)紙質文件及電子版。
2.身份證、技術職稱證明、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及掃描件。
(三)材料報送方式及時間:
紙質材料于2019年3月8日上午下班前報送至科技處計劃成果科(行政樓B310),電子版申請材料同時發送至hdkj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專家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