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實現實驗室安全工作群防群治,根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范》(教科信廳函〔2023〕5號)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院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實驗室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
二、每位教職工、學生發現學院出現實驗室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院系、保衛處或教務處舉報。接到舉報后相關部門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好登記、整理、匯報工作。
三、學院的任何部門在接到實驗室安全隱患舉報后,安全責任人必須第一時間視察現場,經現場研判能及時排除的隱患立即排除,不具排除條件的隱患向分管領導、保衛處或教務處報告,并做好記錄,做為對舉報人的表彰依據。
四、對實驗室安全隱患的舉報應嚴格實行登記管理,對舉報的各種安全隱患應立即派專人進行調查、核實,確認后要協助相關部門落實整改。
五、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部門要對教職工、學生反應的實驗室安全隱患情況進行登記、核實,對防止或挽救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的舉報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六、為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實驗室安全事故,學院設置實驗室安全隱患舉報電話和郵箱,公布如下:
舉報電話:0478—8980084
舉報郵箱:Hylab123@163.com
七、各院系應在網站公布實驗室安全隱患舉報電話和郵箱。
八、隱患時時有,安全處處記,全院師生要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繃緊安全這根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確保實驗室安全工作步步緊跟、層層落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
河套學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