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院學字[2019] 47號
關于做好2019級班級心理委員、宿舍信息員選拔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為貫徹落實《河套學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施辦法》(河院發【2018】95號),進一步推進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開展,完善“學院領導小組—心理咨詢中心—系部心理輔導站—班級—宿舍”五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體系,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學生處決定開展2019級班級心理委員、宿舍心理信息員選拔與任用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崗位設置及基本條件
2019級新生班級中應設1名班級心理委員,各宿舍設1名宿舍心理信息員。班級心理委員納入班委成員,接受班委
考核,參加班級評優、評獎。
班級心理委員、宿舍心理信息員應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健康的心理狀態,擁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工作責任心,對心理健康教育有興趣且熱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工作職責
1.主動學習、宣傳大學生心理健康知識,積極開展班級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活動,按照學院和系部要求認真組織心理健康活動月、心理劇大賽、心理健康知識競賽、團體輔導等形式多樣、貼近同學實際的活動。
2.關注本班同學在學習生活中出現的心理問題,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按照學院要求及時向輔導員、班主任或心理咨詢中心報告危機事件,并做好當事人的隱私保護工作。
3.掌握學校心理咨詢中心電話、心理咨詢師等相關信息,幫助有心理困難的同學及時前往學院心理咨詢中心接受心理咨詢。
4.協助學院做好心理健康宣傳、心理普查和問卷調查等工作。
三、選報要求
學生自愿報名與輔導員、班主任推薦相結合。對于已經任命的班級心理委員和宿舍心理信息員,可以根據勝任表現繼續留用或者改選。各系部于10月18日前將匯總表上報學生處心理咨詢中心,電子版發送至:htxy5552@163.com,紙質版上交至行政樓B-110,聯系人:呂珍,聯系電話:18947342822。(附件1)
四、其他
1.學院心理咨詢中心每學期將開展班級心理委員、宿舍信息員的崗前培訓、心理健康知識及其它相關技能培訓。對參加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同學頒發上崗證書。
2.學院心理咨詢中心將根據工作情況對表現突出的同學進行表彰獎勵。
學生處
20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