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為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發展新型研究型大學成為當下高等教育實現支撐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目標的新突破點。基于我國新型研究型大學的實踐,從系統科學論視角出發分析新型研究型大學在科研、教學以及社會服務三方面所展開的組織創新,并從投入、過程、產出以及環境支持四方面提出新型研究型大學高質量教育體系的保障策略,以期為國家發展新型研究型大學高質量教育體系提供借鑒。
關鍵詞:新型研究型大學;組織創新;質量保障;中國
一、引言
為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大學作為重要的人才培養與知識創造場所,亟需在模式上進行轉型創新,以更好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需要。2020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科學家座談會上指出,要加強高校基礎研究,布局建設前沿科學中心,發展新型研究型大學。2021年3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支持發展新型研究型大學、新型研發機構等新型創新主體。然而,學術界對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界定尚不十分明晰,“新型研究型大學究竟新在何處?”“新型研究型大學的質量如何保障?”“新型研究型大學該如何發展?”等諸多問題仍需作進一步探討。
目前,現有關于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研究還較少,且主要聚焦在概念辨析、歷史起源、經驗借鑒和未來路徑四個方面。學者們大都將新型研究型大學等同于新興的研究型大學,強調其建立時間之“新”。但部分新興的研究型大學也存在沿襲傳統研究型大學發展模式的現象,并未實現真正的組織機制創新,順應國家與時代發展的需要。因此,本研究傾向于將新型研究型大學理解為發生了一定程度上組織機制體制創新的高校,若部分傳統高校在科研、教學、社會服務等方面進行了變革性或者漸進性體制機制創新,破解了人才培養與科技創新的瓶頸,形成了新的研究型大學發展模式,也可將其稱為新型研究型大學。此外,就已有文獻來看,針對我國新型研究型大學質量保障的相關研究仍然少見。因此,延續筆者前期研究,本研究運用系統科學方法論,將新型研究型大學看成一個復雜動態系統,從投入、過程、產出、環境支持等方面提出相應的機制,以支撐新型研究型大學教育體系的高質量發展。
二、新型研究型大學的內涵界定
“新型研究型大學”是基于中國本土實踐所提出的創新概念,在國際學界中,更多的使用“創新型/創業型研究大學”這一概念。因此,為了進一步理解新型研究型大學內涵,本研究對國際學界關于創業型大學、國內學界關于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研究進行了綜述和梳理。
(一)國際學界關于創業型大學的研究
1980年,美國《拜杜法案》(Bayh-Dole Act)的提出以及歐洲對大學通過聯邦機構資助申請發明專利的鼓勵,標志著大學向產業技術轉移的開始,大學也逐漸從傳統的教學和科研兩大使命向社會服務這一第三使命邁進。1998年,Clark提出了創業型大學這一概念,由此,關于創業型大學的研究開始逐漸受到關注。
當前,國際社會對創業型大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四方面。
一是創業型大學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及其角色演變。創業型大學的演進最初由Etzkowitz梳理,基于此,許多學者進一步豐富了這一內涵;Pugh等探討了創業型大學的理念及其在不同地區和機構環境中的差異,認為創業型大學在區域經濟發展中承擔著支持者、引導者和推動者三個角色;Audretsch認為隨著經濟從物質資本驅動發展到知識驅動,再到創業驅動,大學在創業社會中的重點從增強創業資本和促進行為轉至促進創業社會繁榮;Cai和Ahmad基于創新系統到創新生態系統的轉變,提出了可持續創業型大學的概念,以更好描述大學在創新生態系統中的性質及社會角色。
二是聚焦影響創業型大學發展的核心要素。現有研究通常認為核心要素包括環境和內部兩大要素,而環境又由正式和非正式因素組成,如多樣化的資金基礎、政策和技術、使命和目標、管理和治理以及文化等。內部要素則由資源和能力因素構成,如人力資本、商業資源、地位以及定位等。Guerrero和Urbano從制度理論出發,強調了創業型大學的環境因素和內部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關系,認為這些因素間的作用會制約著創業型大學的發展。
三是關注當前時代創業型大學的制度特征及其啟示。Staniulyte基于委托代理理論,解釋了大學向創業型大學轉變的制度過程中存在的中微觀層面的關系,探究大學內部因素,并提出相應激勵措施;Guerrero等依據制度經濟學和資源基礎的觀點,采用定性方法對歐洲兩個地區(西班牙和愛爾蘭)的創業型大學進行了比較,以期為其他地區大學的轉型提供相關的組織實踐和方法;Sam和Van Der Sijde回顧了三種歐洲高等教育模式,即洪堡模式、拿破侖模式和盎格魯-撒克遜模式,指出了大學轉向創業型大學的可能路徑。
四是建立創業型大學的指標體系并展開績效評價。Gianiodis和Meek整合了利益相關者理論的邏輯,為解釋創業教育與創業型大學內正式和非正式技術商業化過程之間的關系提供了一個框架,提出了一系列績效指標以評估創業型大學績效;Wang運用基于優勢的粗糙集方法(DRSA),提出了可應用于創業型大學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為創業型大學的績效管理提供借鑒。
(二)國內學界關于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研究
為推動我國新型研究型大學的可持續發展,國內許多學者對其展開深入研究并聚焦于如下四點。
第一,解讀新型研究型大學的政策背景是開展相關研究的前提。熊慶年探討了“發展新型研究型大學”從政策議題演變為公共政策的過程,認為其是高校組織的創新、體制機制的創新,是整合優化國家科技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陳洪捷從知識生產模式轉型的角度,探究了新型研究型大學的崛起原因;李志峰則探討了新型研究型大學的創生邏輯。
第二,明確新型研究型大學的“新”特征。沈紅認為“新”體現在十個方面:新世紀出生、新理念導航、新教師隊伍、新學生養成、新內在形成、新外在優勢、新競爭態勢、新主體舉辦、新機制運作、新體制保障;王洪才解讀的“新”體現在建校時間、學科配置、員工招聘、資金投入以及管理方式五方面;蔡三發則指出,新型研究型大學不應等同于僅強調建立時間新的新興研究型大學,而應拓寬到學科發展模式新、人才培養模式新、科技創新模式新以及社會服務模式新的轉型中的傳統研究型大學。
第三,借鑒其他國家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經驗以期得出重要特征及相應啟示。美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社會服務的經驗,美國研究型大學的核心標準與共性特征,英國卡迪夫大學、瑞士蘇黎世聯邦理工學院、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研究型大學引領區域協同創新的經驗,美國研究型大學建設創新創業教育生態系統的經驗,英國卡迪夫大學科研管理體系的經驗。
第四,立足國情,宏觀和微觀探索研究型大學的組織變革之路及未來路徑、應對舉措以及未來發展道路以提供改革指向。宏觀層面,李延保梳理研究型大學歷史發展脈絡,強調新型研究型大學應關注國際學術前沿、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及服務區域經濟;賈永堂從組織試驗角度剖析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破與立;武建鑫指出新型研究型大學應為創新驅動、培養拔尖創新人才、重塑基礎研究模式、扎根中國大地等。微觀層面,研究大都以西湖大學和南方科技大學為例,解構其師資隊伍、辦學體制、科研服務體制以及科學本土化體制等局部事項的發展改革。
(三)文獻評述
綜合目前對新型研究型大學所開展的研究來看,由于國外聚焦的是創業型大學,其發展較早,研究相對成熟,聚焦的層面也會相對更微觀些,常通過具體案例分析其對區域經濟的影響或者其核心影響要素等。國內相關研究則受限于我國新型研究型大學起步較晚、典型案例較少等原因,當前主要側重于宏觀的組織變革層面,從整體政策視角出發探尋我國新型研究型大學的概念及其可能發展路徑。關于新型研究型大學概念探討方面,當前國內大多研究所認為的“新”包含建校時間為新,未將正在改革轉型中采用新機制新舉措的傳統研究型大學當成新型研究型大學,這一觀點仍值得進一步商榷。此外,探尋未來發展路徑方面,更多文獻傾向以歐美研究型大學為范例探索我國新型研究型大學發展之路,這種對新型研究型大學的認識不足和本土化理論的缺失將制約高等教育改革的進程。在學習國外優秀經驗的基礎上,如何堅守中國本土實踐中好的做法,在“守正”的基礎上開展組織創新并提供相應的質量保障策略是未來發展之路。
三、我國新型研究型大學的實踐
(一)發展動因
我國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發展既有來自全球知識社會發展的外因影響,也有國內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需求的內因驅動。
1. 全球知識社會發展需求。隨著全球知識社會的發展,知識生產模式從最初的單一的、傳統的知識生產模式1,逐漸轉變成模式1、模式2、模式3長期并行發展的混合模式。這就意味著,大學要以協同共進的方式,整合不同的知識生產模式的發展需求,與政府、企業等利益相關者積極搭建創新網絡與知識集群,構建卓越性、創造性和可持續性的新型知識生產組織模式。當前,我國提出建立新型研究型大學并且大力推進跨學科或者交叉學科發展、產學研融合等舉措正是順應了全球知識社會發展的趨勢。
2. 國家發展亟需拔尖創新人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我們的原始創新水平,取決于我們創新人才培養的高度。而拔尖創新人才的養成,必須來源于知識結構的創新和復合,學科知識交叉融合的必要性愈發凸顯。通過發展交叉學科來推動人才的創新培養,也是我國新型研究型大學的初心之一。
(二)概念提出過程
2015年,施一公、陳十一、潘建偉等七位學者向國家領導人提交了《關于試點創建新型民辦研究型大學的建議》,由此提出“新型研究型大學”的概念。而早在這之前,中國科學院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科技大學等志在組織突破與創新的研究型大學已紛紛建立。可見,“新型研究型大學”這一事物的產生在中國是早于其概念提出。本研究認為不管是成立已久的研究型大學,還是新成立的研究型大學,如果相對于傳統研究型大學,發生了一定程度、局部的組織及其機制體制創新,我們都可界定其正向新型研究型大學轉型發展,都可能成為新型研究型大學高質量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學者支持對新型研究型大學的創生起了原始推動作用,政府資源的支持和后續拉動則加速了新型研究型大學整體教育體系的發展。
(三)發展現狀
基于上述概念界定,本研究認為新型研究型大學既包括中國科學院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科技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廣州)、西湖大學和福耀科技大學、東方理工大學等新興或正在籌建的大學,也包括通過組織機制體制創新轉型后具備了新型研究型大學特征的傳統研究型大學。
1. 新興研究型大學。本研究認為新興研究型大學的典型特點是起點高、注重基礎科學研究、支持學科交叉融合,其“新興特征”主要體現在師資隊伍、科學研究、人才培養以及學科建設四方面。
師資隊伍上,新興研究型大學師資隊伍具有年輕化、國際化等特點。新興研究型大學面向全球聘請大量高層次人才,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以及西湖大學聘請的教師大多具有海外工作或者學習經歷,并以青年科學家為主。中國科學院大學則依托中國科學院直屬研究機構的優勢,建立了強大的師資隊伍(中國科學院院士239人、中國工程院院士40人)。
科學研究上,新興研究型大學注重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相結合、布局前沿科學、建設先進的各級各類科研平臺、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導向,積極推進產學研融合。同時,在國際上發表了大量高水平學術論文,承接了許多各級各類重點科研項目,在全球范圍內影響力逐漸增加。
人才培養上,新興研究型大學致力于培養拔尖創新人才。以高考成績為基礎,積極探索新的錄取機制,選拔優秀生源。依托科研平臺優勢,提出多學科交叉的培養模式,培養跨學科人才。積極與國內外著名高校搭建國際合作平臺,鼓勵學生參與國際交流,拓寬學生國際視野。
學科建設上,新興研究型大學以理學、工學和醫學為主,強調學科交叉,注重前沿學科。根據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與全球新興產業發展趨勢,設置新興學科與交叉學科,并不斷加強基礎學科與應用學科的融合,突破傳統的學科邊界,不斷加強各個學科之間的聯系,實現優勢互補。
2. 傳統研究型大學創新型機構的發展。面對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依托基礎研究深厚、學科完整、創新人才聚集等優勢,聯合政府和科技領軍企業建立了一批創新型機構,推進產學研相融合,拓寬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途徑。以上海張江科學城為例,張江科學城經過30年的發展,成為全世界規模最大、種類最全、綜合能力最強的光子大科學設施集聚地之一,集聚了高水平創新機構,如李政道研究所、國際人類表型組研究院等,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三大戰略產業全國領先。同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高校也加速在張江布局科研中心,如同濟大學在張江創建上海自主智能無人系統科學中心等。這些創新型機構通過構建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政策鏈相互支撐的創新體系,推動產學研協同發展,探索一條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的新道路。
四、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組織體制機制創新
為滿足我國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需求,本研究從系統科學論視角,探尋新型研究型大學高質量教育體系的組織創新應“新”在何處。因此,界定新型研究型大學的“新型”內涵,關鍵在于界定大學從傳統研究型大學向新型研究型大學轉型中所發生的組織機制體制變化。組織機制體制變化主要體現在科研、教學、社會服務三個方面。
(一)科研體制機制創新
新型研究型大學在科研創新方面提倡跨學科、多學科、交叉學科的知識生產行為,以滿足當前多種知識生產模式并行的知識社會發展需求。同時,它將更多強調面向基礎研究、面向科學與技術問題的科研,以人類知識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標(SDG)為科研創新的主要方向。在組織架構方面,它將打破原有的基于學科劃分的科研體制,引入相應的跨學科/學科交叉機制,來實現跨學科、學科交叉與交叉學科建設,促進學科的交叉與融合,實現跨學科科研制度化。例如,香港科技大學(廣州)在傳統學科的學院架構之外,引入融合學科的樞紐(hub)架構這一機制,包括“社會樞紐(Society Hub)”“功能樞紐(Function Hub)”“信息樞紐(Information Hub)”“系統樞紐(System Hub)”等機制,與傳統學院架構錯位發展,相互促進,為校內學科交叉融合提供了機構平臺。浙江大學海寧校區自成立以來明確表示不按學科屬性設立學院機構,只建設學科交叉平臺,也正是希望從組織架構上實現創新,為科研創新創造條件。
(二)教學體制機制創新
新型研究型大學教學創新將更加強調以教學學術推動教學發展,并開展多種跨學科、跨國別/文化、跨行業的人才培養模式。通過科教融合、產教融合、高水平研究等促進高層次人才培養,著力培養國家發展所亟需的拔尖創新人才。所培養的拔尖創新人才將具備一定的跨學科融通思維、跨國/文化融通視角、跨行業融通能力。例如,香港科技大學(廣州)成立基于教學學術的教育科學學院,為人才培養提供理論支持和教師教學培訓。浙江大學海寧校區的“全球課堂”則是為培養學生中西融通能力的一項機制創新。以“工程導論”課程為試點,支持來自中美合作院校的學生同一時間上課,自由混合完成小組研究與討論,為學生提供了在地國際化的課程環境和跨文化的成長平臺。上海科技大學則通過引入書院制,在學院架構之外設立上道書院、科道書院、大道書院等特色書院,為學生創造跨學科共同成長的平臺。
(三)社會服務體制機制創新
新型研究型大學社會服務方面的組織創新將重構大學與社會的關系,即大學與社會的關系不再僅僅是服務與被服務關系,還有引領與被引領關系。在服務輻射范圍方面,新型研究型大學將從傳統的服務區域經濟、國家需求,擴散至服務地區、國家、全球知識社會等多方位需求。同時,通過促進知識溢出、成果轉化、社會融資等多種形式,新型研究型大學將吸納更多社會力量、多元利益主體參與大學建設,促進其自身可持續發展。以南方科技大學為例,它設立創新創業學院,并將其納入學校技術轉移體系,用以實現落地校企研發中心的職能,該學院已成為南科大支撐高校教師開展橫向課題、服務區域發展的重要平臺。浙江大學海寧校區針對人類發展、國際需求、社會熱點和產業變革,設立了“器件及應用材料工程科學”“數據與信息科學”“能源、環境與可持續系統科學”三大交叉教育與科研平臺,依托三大平臺在實現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滿足產業變革需要和國家需求的同時,持續開展中美合作的交叉科研項目,致力于攻克人類面臨的共同難題,實現學校社會服務輻射范圍從區域到國家到國際化的突破。
五、新型研究型大學組織創新的質量保障
要保障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組織創新,需要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員投入的內部質量保障機制與質量文化。高等教育質量保障是指“通過設置合適的機制、程序和流程來保障所預期的教育成果能夠得以實現”。在定義“質量保障”概念的同時,Harvey和Green也指出這里的“質量”應該理解為“滿足機構使命或者成員預期(fitness for purpose)”,并且實現過程中零瑕疵(perfection)。因此,構建新型研究型大學教育體系,在界定了新型研究型大學教育體系的組織創新使命后,可從開放系統角度切入,從投入、過程、產出、環境支持四方面提出相應的機制、程序和流程來保障高質量發展的實現。
(一)投入質量保障
高質量的新型研究型大學的成果離不開高水平的教育資源投入,而高水平的教育資源投入離不開高水平的教育理念引領。除了保障所需的物資、設備、政策環境支持等投入到位,關鍵是引進接受研究型大學的組織創新理念的人員,包括教師與學生,以實現新型研究型大學組織創新的順利開展和可持續發展。例如,在錄取教師方面,可重點考核教師是否具備教學學術的教學思想、可持續發展引領的科研目標、服務與引導并行的社會服務理念。在錄取學生方面,可重點考查學生是否具備跨學科、跨行業、跨文化學習的潛力。
(二)過程質量保障
零瑕疵的過程質量保障需要全員參與的質量文化的構建和透明、公開的質量保障過程。第一,構建全員參與的質量文化,需要引進有共同發展愿景的人員(投入的質量保障),并且在人員引進后,通過培訓、團建、公開討論、內部會議等多種形式,允許所吸納人員參與大學治理,不斷強化組織創新的共同愿景。同時,在教學、科研、社會服務過程中,強調多樣性,如線上線下教學結合、產教融合、社會融資等,鼓勵多元利益主體參與大學質量文化建設。第二,構建清晰的跨學科人才培養模式、跨學科合作研究形式、技術轉移方式等流程與節點要求,促進其制度化發展。過程中還應重視學生與教師的反饋建議,并及時依據反饋建議,不斷完善流程,實現質量保障過程的信息良性閉環。
(三)產出質量保障
產出方面保障主要以所產出的教學、科研、社會服務成果是否滿足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組織創新目標為依據,進行質量評價與提升。在教學方面,重點評價所培養的學生能否在一定領域有效開展創造性活動并能取得創造性成果;在科研方面,則評價所產出的科研成果是否具有經濟效能且具有可持續的社會價值;在社會服務方面,則評價大學所服務范圍是否已從區域擴大至全球。
(四)環境支持質量保障
環境的質量保障可分為內部質量環境和外部質量環境。內部環境支持的質量保障依賴于質量文化的構建,與保障息息相關。在外部質量環境支持方面,政策、經濟、技術、法規等環境支持尤為重要。Levine指出,影響組織創新的成功與否有兩大關鍵要素:一是組織創新與環境的兼容性,二是組織創新給環境帶來的收益性。因此,從環境方面為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發展提供保障,既要提升它與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發展的兼容性,也要提升其為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發展帶來的收益。例如,可以通過政策支持我國高校類型的多樣性發展、開展高校分類評價,來提升環境兼容性;同時通過支持新型研究型大學整合多種社會資源辦學來提升其收益性。
六、結語
在界定新型研究型大學時,不強調“建立時間新”,而是以“組織機制體制創新”作為依據。若新建立的大學仍然按照傳統大學的組織模式辦學,便不具備新型研究型大學的特征,傳統研究型大學亦可通過組織創新轉型成為新型研究型大學。高質量教育體系組織創新包括學科教學、科研以及社會服務三方面,要保障組織創新,需要從投入、過程、產出以及環境支持四方面構建高質量教育體系保障機制。新型研究型大學教育體系是個持續開放的教育體系,需要更多元主體通過建立新興大學、傳統大學新機構、傳統大學機構轉型等多種形式共同實現高等教育的組織創新,為我國高等教育探索一條可持續發展的,多學科、多行業、多文化融通的,服務區域、國家乃至全球知識社會的高質量發展路徑。
【陳杰,通訊作者,同濟大學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蔡三發,同濟大學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部部長,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研究員;鄭高明,同濟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陳旭琪,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芬蘭坦佩雷大學管理與商學院博士研究生;潘茂波,同濟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項目研究助理】
原文刊載于《中國高教研究》202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