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精神,結合巴彥淖爾市實際,巴彥淖爾市委、政府日前出臺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從7個方面作出了26項具體要求。 一是改進調查研究。要求注重實際效果,減少陪同人員,簡化接待工作,改進安全保衛工作。二是精簡會議活動。要求減少會議活動,控制會議活動規模和時間,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三是精簡規范文件簡報。要求減少各類文件簡報刊物,按隸屬關系、職權范圍和規范程序行文,規范個人向領導同志的請示、匯報,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和時效。四是規范出差出訪活動。要求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出訪的有關規定。五是改進新聞報道。要求簡化領導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精簡全市性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規范領導現場辦公和基層調研活動新聞報道,優化領導同志外事活動新聞報道,規范重大專項工作和專項活動新聞報道,嚴格文稿發表,加強新聞報道統籌協調。六是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遵守工作生活待遇規定。七是加強督促檢查。要求領導干部以身作則,強化督促檢查。 《規定》著眼于解決各地區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從市委、政府領導班子做起,從各級領導干部做起,從嚴要求、以身作則,充分體現了我市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要求的堅定態度和決心。 巴彥淖爾市委、政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加強作風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以改進作風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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