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落實中央文明辦等13個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印發〈中國消防志愿者行動實施意見〉的通知》(公通字〔2008〕42號)精神,做好學院消防安全工作,建設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校園,現對各系(部)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各系(部)部門負責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深刻理解安全發展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深入全面學習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照學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群防群治、長治久安”的綜治方針,結合自身實際,積極開展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系列宣傳活動,推進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二)強化消防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各系(部)部門要結合《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中發〔2006〕7號)的實施(簡稱“五五”普法)、《消防法》、《中國消防志愿者行動實施意見》和11月9日全國“消防日”等時段和節點,采取多種形式做好《消防法》的普及和宣傳活動。堅持宣傳先行、教育推動,達到廣大師生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三)認真做好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工作。各系(部)部門要制訂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和標準,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納入系(部)部門管理人員和教師在職培訓內容;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要通過專題講座、網絡、廣播、報刊等渠道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火災自救逃生知識和火災案例宣傳教育,通過組織學生實地參觀體驗、開展應急疏散演練、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等增強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要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工作實績考核;要設置消防安全類課程,師資類專業將消防知識列入學生必修內容。
各系(部)部門要積極倡導開展消防志愿服務活動,推動“中國消防志愿者行動”。執行《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中青發〔2006〕55號),立足系(部)和部門,建立若干支消防志愿服務隊,在系(部)部門的領導下,接受相關科室、共青團、學生會和社團組織的指導和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志愿者參加消防知識“進課堂、進頭腦、進社區”等活動,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預防和消防安全救助服務等公益行動,引導廣大成員關注消防安全,參與消防工作,增強消防安全素質,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和《中國消防志愿者行動實施意見》,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責任制度、檢查制度、報告制度等,切實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訂或修訂系(部)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規劃和方案,確保工作有序進行。制訂或修改完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加強消防安全應急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監督機構,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協調配合。
1.對本系(部)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所屬區域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完好情況。
2.對教室、宿舍、實驗室、圖書室、食堂、禮堂、庫房、鍋爐、電器、建筑工地和體育場地與器材以及存放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場所的重要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3.對學生公寓內的商業場所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商業場所是否經營有毒、有害、放射性、噪音、污染環境、“三無”產品等影響學生身體健康和具有火災隱患的營業項目。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系(部)部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和“誰使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任務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將安排部署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每個人員,并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各系(部)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完善消防志愿者組織。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要結合創建平安校園活動,突出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的檢查。既要突出開學時、放假前、“五一”、“十一”、元旦等重點時段的檢查,也要注意日常“小長假”、雙休日、課外活動的檢查,全面深入開展治理行動,杜絕事故的發生。
(三)群防群治,形成合力。各系(部)部門要以建立消防志愿服務隊等組織為基礎,充分發動全體師生員工積極參與,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的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創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校園。
河套學院保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