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深入推進自治區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提升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加強自治區高等學校與國內外高等學校、研究機構、企業及相關部門的學術交流與創新合作,服務國家和自治區發展戰略,充分發揮高校人才資源和智力優勢,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設立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高校科技委)。
高校科技委自成立運行至今,作為指導全區高等學校科技工作的高級智庫,匯聚和組織我區高校戰略科技專家和管理專家開展高水平戰略研究和咨詢,有效推動全區高校科技創新和學術交流,傳播科學思想和弘揚科學家精神,現任期將滿,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鑒于部分委員因工作調整等原因已無法繼續履行委員職責,為保證高校科技委正常運轉,擬對高校科技委進行換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員候選人條件要求
高校科技委換屆要堅持“學術至上、結構合理、公平公正、民主公開”原則,推薦候選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高校科技委委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1.熱愛祖國,立場堅定,德才兼備,學風正派,具備優良的政治素養、師德師風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2.具備戰略思維和國際視野,能夠準確把握國家和自治區戰略需求和科技發展前沿趨勢,學術造詣高,創新能力強,具有團隊精神,是在學術界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工程技術專家和管理專家。
3.身體健康,盡職盡責,積極參與高校科技委組織的各種活動和各項工作。候選人年齡原則上一般不超過60歲。
4.無意識形態、違背科研倫理和學術不端等問題,科研誠信良好。
(二)高校科技委委員應履行的職責和義務包括:
1.積極履行《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各項職責和任務。
2.積極參與高校科技委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
3.積極建言獻策,按要求獨立或聯合提交高質量研究報告和高水平專家建議。
二、委員候選人推薦程序
(一)高校科技委委員候選人由相關高校和單位按章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要求擇優推薦。高校科技委秘書處通過遴選提出組成建議名單,經高校科技委主任辦公會通過后,由自治區教育廳聘任。
(二)各院系按照本通知及《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委員會章程》要求,面向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公開征集,各院系可推薦候選人限額2名,同時可額外推薦與學院有較好合作基礎的科研院所、企業專家1人。要求候選人填報《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候選人信息表見附件),經嚴格把關,確認候選人無意識形態、違背科研倫理等方面問題無學術不端行為,師德師風和科研誠信良好的前提下,在充分考慮候選人科研業績的基礎上,形成擬推薦候選人名單,請于2024年4月27日前將推薦的承諾書、擬推薦候選人信息表紙質版一式一份,連同電子版報送科技處。
聯系人:尹嘉敏 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0478-8416733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委員會委員候選人信息表
2. 承諾書(模板)
科技處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