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院系:
按照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集中結題和清理工作的通知》(內教科信函〔2022〕227號)文件要求,我院將對已按時完成項目和超期未完成項目進行集中結題和清理,具體安排如下:
一、清理范圍
1.2020年(含)以前教育廳批準立項的未結項、申請結項未通過或經批準延期結項的項目,包括: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的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自籌經費項目;思政專項等。
2.2021年(含)以后立項的項目。
3.2022年(含)以后立項在研需變更有關事項的項目,需提交變更申請表。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類項目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程序和要求申請結項,并提交《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結題報告》(以下簡稱《結題報告》)及有關結題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及程序申請結題者一律予以撤項。
2.上述項目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延期申請,并填寫《項目延期申請表》,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課題的研究進展情況,經學院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報教育廳科技與信息化處審核備案。延期時間一次不得超過1年,一個項目申請延期最多不得超過2次,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撤項。
4.項目研究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變更項目負責人、研究計劃及內容,若確需變更則由項目所在課題組在項目研究中期提交書面申請,說明變更理由及課題研究進展情況,確因不可抗拒原因提出變更申請的,由學院核實后報自治區教育廳科技與信息化處審核備案。
5.凡被撤銷的項目,由學院科技處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剩余部分,由學院統籌;被撤銷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各類項目。
6.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學院科技處負責追回已撥經費,并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
三、工作安排
(一)電子材料
1.申請結題的項目,報送電子版材料包括:
(1)《結題報告》電子版1份(附件2);
(2)《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計劃任務書》掃描件1份;
(3)項目成果掃描件1份,出版專著版權頁、目錄、書稿等掃描件或電子書稿1份(未出版的書稿需有出版社計劃出版證明掃描件1份),研究成果須標注“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
2.部門、院系匯總《結題一覽表》(包括結題項目、申請延期結題和變更有關事項的項目)掃描件和電子版各1份(附件5)。
3.以上電子版材料請于2023年1月29日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4.打包要求:郵件請注明“xxx部門/院系教育廳項目結題材料”。所有掃描件命名為“xxx結題報告(或計劃任務書或項目成果)”。一個項目一個文件夾,文件命名為“xxx結題材料”
(二)紙質材料
1.申請結題的項目,報送紙質材料包括:
(1)《結題報告》原件2份(附件1);
(2)《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計劃任務書》復印件1份;
(3)項目成果復印件1份,出版專著應最少提供1冊原著(未出版的書稿需有出版社計劃出版證明),研究成果須標注“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
2.申請延期結題的項目需報送項目延期申請表2份(附件2)。
3.2022年(含)以后立項在研需變更有關事項的項目,需提交變更申請表2份(附件3)。
4.部門、院系匯總《結題一覽表》(包括結題項目、申請延期結題和變更有關事項的項目)1份。
5.以上紙質材料請于2023年2月21日報送至科技處項目管理科。
三、其他事項
1.本次項目結題清理工作,以部門、院系為單位,由部門、院系統一組織實施,集中上報、審核結題材料。各單位要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好這次項目清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本次項目結題清理工作能夠保質保量完成。
2.項目依托部門、院系要在本院系自查和清理工作基礎上,督促、協助項目負責人認真填寫《結題報告》,依據項目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后上報。
3.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麗芳 郭鵬飛
聯系電話:13847826401 18647987364
附件:1.結題報告
2.項目延期申請表
3.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
4.結題一覽表
科技處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