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事項 的通知
各部門:
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工作已經開始,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網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通知公告”欄查看通知,各部門要做好組織、動員和宣傳工作,按時完成申請和結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項目申請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請范圍的部分項目類型,項目指南將另行公布。對于隨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等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科技處申請開戶),按照各類型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2.申請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與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資金預算,經所在部門審核后,由申請人匯總編制。
3.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并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科技處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
(四)材料接收
申請人于2017年3月6日前完成網報和紙質材料的報送工作。以部門為單位統一報送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二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二、項目結題
(一)項目負責人事項
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根據項目的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并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注意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范圍的內容。
1.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撰寫結題/成果報告并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后一并在線提交;項目負責人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結題/成果報告,向科技處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電子版一致。
2.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技處、計財處等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確保決算數據真實、準確,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資金決算,經所在部門審核后,由項目負責人匯總編制。
3.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復制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
(二)材料報送
項目負責人于2017年2月25日前將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一式二份報送至科技處計劃成果科。
三、其他
(一)《指南》于2016年12月底發行,并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
(二)自然科學基金委隨時公布新的項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動態,請各部門和申請人關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三)申請書、結題/成果報告等紙質材料建議雙面打印并裝訂。
(四)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nsfc.gov.cn/
(五)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網址:https://isisn.nsfc.gov.cn/
科技處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