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專題研究項目的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所資助的專項經費由我廳高校思想政治與學生工作處負責管理,直屬院校在項目結項后由財政直接撥付至其所在高校,其他院校由項目負責人在收到結題評審書后攜帶項目實際所花費資金的正規財務發票(發票抬頭統一為“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到我廳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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